行人站人行道不走,车辆被拍不礼让行人?青岛交警回应来了

2019-10-09 14:48 来源:爱青岛

  近日,网友@花开花落终成一曲流年_31894发微博称,自己在开车通过东海西路-海信广场附近的时候,因不礼让行人被拍照扣分了。这位市民很委屈:“这位低头玩手机的姑娘都没有走的意思,我还被拍了不礼让行人,这种情况我可以申请复议吗?”

  记者联系到了交警支队市南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像@花开花落终成一曲流年_31894这种情况建议申请复议。

       凡是车主对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其他条例、法规作出的裁决不服的,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天内,都可以向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提出复议申请。像图中这种情况,在车主申请复议后,行政复议机关将会调取监控,查看图中行人逗留时间及当时的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交警支队市南大队的工作人员提示各位车主:无论交通信号灯是什么颜色,行车过程中,凡是进到路口、经过斑马线、看到行人,都需要在第一时间减速,减速后再综合信号灯及行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通行。在车辆行经斑马线时,有以下几种情况需要注意。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行人步入斑马线,第③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开始通过斑马线,所在车道车辆和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到达中央绿化隔离带或双黄线,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道路中央有双黄线或隔离栏,无绿化隔离带,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

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

  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

无交通信号或斑马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

  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当行人未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②车道上的机动车需要停车让行,当行人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①、②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

交叉路口右转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遇到有行人通行时,应当停车让行。在有多相位信号灯的路段,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也不得通行。

  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转弯时,右转车辆必须让行。

交叉路口左转车辆

  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转弯时,左转车辆必须让行。

  爱青岛/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见习记者 田时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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