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购房落户面积能否考虑两套房以上叠加超过90平米或者降低面积到80平米?”近日,有市民建议。
对此,市政务网政府信箱回应: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城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9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落户。在青岛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区域内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在居住地申请落户。如还有不明白的可拨打电话66573513进行详细咨询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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