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纪委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9-09-27 19:13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山东省纪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分别是:

  1.潍坊市政协副主席刘秀平等人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问题。2018年6月16日至23日,刘秀平带领部分政协委员赴新疆考察学习期间,擅自变更规定行程,到与考察行程无关的景区游览。考察结束后,参与考察的市政协常委赵会堂违规将超标费用1.24万元,摊派给相关基层政协及企业界政协委员报销。2019年8月,刘秀平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赵会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2.威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办公用房超标问题专项检查不严不实问题。2018年7月,威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监察建议开展办公用房超标问题专项检查,责任意识不强,态度不认真、工作不细致,走形式搞过场,对部分市直单位办公用房超标、违规配备休息室等问题未予发现,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1月,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岳初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方军,房管科科长林洪波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莒县卫健局副局长兼妇幼保健院党总支书记、理事长纪同俭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9年春节前后,纪同俭违规收受业务关联企业工作人员购物卡1000元,以及白酒2瓶、茶叶4盒。2019年4月,纪同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成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群众不作为问题。该中心自2017年3月成立以来,按照中心主任郝敬友安排,不将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应省略的环节及时告知群众,导致群众办理业务时找第三方公司重复测绘并缴纳费用,加重群众负担。2019年4月,郝敬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广饶县大王镇综合执法办公室整治生活垃圾敷衍应付问题。2017年4月至2019年3月,大王镇综合执法办公室针对群众多次反映大王镇某路口坑内堆积生活垃圾问题,均以“正研究方案、已列入计划”等借口敷衍应付,未予整改。2019年6月,大王镇党委委员、大王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人李殿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省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上述典型问题,既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又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有的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该遵守的规定不能严格遵守;有的开展专项检查不严不实,该发现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该落实的要求不能严格落实;有的服务群众不作为,该告知的规定不能及时告知;有的对职责范围的工作敷衍应付,该整改的工作不能及时整改。有关人员受到处理,教训极为深刻。

  省纪委有关负责人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时刻不能停、不能松,必须切实抓紧抓牢。各级党委(党组)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作风建设,把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贯通起来整改纠治,督促引导党员干部既严守规定、尚俭戒奢,又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推动党风政风建设取得更大成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时刻保持惩治高压态势,既严肃整治和查处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又深入整治隐形变异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不断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要在保持高压态势决不放松的基础上,投入更多精力抓制度建设、抓教育引导,不断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反躬自省、引以为戒,严守规定、改进作风,真正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蕴含的公私分明、亲清分开、为民务实、尚俭戒奢等理念成为价值追求、行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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