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周一的《行风在线》节目中,郑先生反映,自己的公司被拖欠了十万多元,胜诉后,对方公司因为拒绝还款被法院列为失信企业,可在最近对方公司却突然注销了,郑先生质疑,被执行人的信息不都是联网的吗?自己的欠款还能追回来吗?
郑先生在江苏注册了一家公司, 2017年,青岛鑫天成新材料有限公司欠了郑先生十几万元,江苏省淮安市人民仲裁委员会裁决郑先生胜诉,并向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由于对方公司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被法院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可就在今年5月,郑先生查询得知,鑫天成新材料有限公司已经注销了,这让郑先生很难理解。
对于郑先生的疑问,青岛市市北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负责人刘滨答复说,青岛鑫天成新材料有限公司2018年3月份在省内一家报纸上刊登注销公告,2019年3月份,公司股东史某、唐某向市北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提交了一份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申请简易注销程序,随后在今年5月,公司就被注销了。
对于这种说法,郑先生坚持认为,市北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应该去核实申请注销企业的经营和信用状况。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信用建设处处长江守波表示,目前法院与政府之间的数据无法完全共享,这也给了一些企业可乘之机。
那么鑫天成注销之后,郑先生的执行款还要的回吗?律师认为,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决定注销公司,必须成立清算组,并在成立之后的十天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接到通知以后,30日内向该公司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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