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青岛开展非营利性中等及以下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市场化改革试点,青岛中学列入市场化改革试点第一批范围,从今年秋季开学起根据市场“自主定价”。8月29日当天,青岛中学官网就公布了《青岛中学学费标准调整公示》,根据新的收费标准,青岛中学小学学段(1~5年级)2.8万元/学期/生,初中学段(6~8年级)2.9万元/学期/生。高中学段(9~12年级)国内方向3万/学期/生,国际方向6万/学期/生。住宿费2000元/学期/生。本次收费调整适用所有在校生和2019年新生。
根据《通知》,青岛中学(包括高新区校区、崂山校区)列入市场化改革试点第一批范围。自2019年秋季开学起,列入市场化改革试点第一批范围的试点学校,学费、住宿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学校根据发展定位、市场需求、办学成本等因素自主确定,并通过合同明示。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仍按现行政策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
青岛中学官网显示,本次调整后,学生在本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高中学段)内就读期间,学费标准不再改变。学生升入高一级学段(小学学段升入初中学段、初中学段升入高中学段)时,学费按照学生升学当年该学段收费标准执行。执行新收费标准后,学校将保持一定时期内收费标准的稳定性,并始终秉持“把学生放在心上”的宗旨,肩负使命,以高品质的办学来实现对社会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