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与自己关系不错的推拿店女老板,与其他人关系也不错,已经有妻儿的即墨五旬男子争风吃醋,无故生非殴打另一名残疾男子,日前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王勇今年已经五十二岁了,有妻子孩子,平时以开集装箱车为生。他经常开车路过城阳区的一家推拿店,该店是同乡镇的一位女老板姜某经营,因为常去推拿两人关系不错。同一乡镇的残疾人宋某开出租,也常去姜某的推拿店,与姜某的关系也不错。王勇看在眼里气在心上,每次看到宋某去找姜某,就骂宋某,有时还殴打宋某,宋某能躲就躲。
案发当天,姜某要去办事,就找宋某开车去送她,没想到王勇早就等在了宋某出车必经的路口。当王勇看到宋某的四轮燃油车开过来,先在胡同躲着,等车快到眼前,就冲上去趴到车前面风挡玻璃上,左手抓右边车窗处,右手抓驾驶室车窗处。宋某看不清路把车停下了,在这过程中,王勇的手被车窗割破了。趁宋某停车后,王勇就用右手伸入车窗抓住宋某的衣服,顺着车门子把他揪下来,并对宋某拳打脚踢。宋某本身有残疾,根本不是王勇对手,直接被王勇打得躺在地上起不来。路人和姜某终于把王勇拉开,宋某打电话报警了,王勇也打电话报警说有人开车撞了自己,等到警察赶到现场,王勇像模像样地跟警察说被宋某开车撞倒,但警方很快查清了案件事实。经鉴定,宋某因外伤致左侧9-11肋骨骨折,胸腔积液,构成轻伤二级;因外伤致眼部挫伤,构成轻微伤。王勇被即墨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日前,该案宣判,被告人积极赔偿损失3万元,取得被害人谅解,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