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癌症等大病,住院期间的费用可以报销,但是出院后平时的门诊治疗也不能停,而门诊费用一般是不报销的,怎么办?那就要说到门诊大病了。
8月27日下午,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刘林瑞做客“民生在线”,就“青岛市医疗保障工作”与网民在线交流时,门诊大病成为网友们关注的热点问题。青岛目前的门诊大病病种共有56种,其中有限额的23种、无限额的33种。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什么是门诊大病?
门诊大病,是由于部分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尿毒症透析治疗等重大疾病及患慢性病的需要长期门诊治疗,且医疗费用较大而建立的门诊大病制度。主要建立在按病种管理、定点医疗和限额结算的基础上,待遇资格实行准入制。目前,青岛市共有56个门诊大病病种,其中,23个限额病种,33个无限额病种。
23个限额病种设置了统筹金支付限额。比如高血压病合并心、脑、肾等并发症,支付限额为3500元;脑卒中后遗症支付限额为2500元。
这个统筹金支付限额是什么意思呢?
病种“统筹支付限额”是指一个年度内,该门诊大病病种在定点医药机构门诊治疗,由统筹金支付的最高额度。但对职工医保,超出病种限额标准以上的部分,在一、二、三级定点医院医保统筹金支付比例为50%,在定点社区医疗机构医保统筹金支付比例为70%。但是居民医保超过病种限额标准以上的部分,医保统筹金不予支付。
患者原则上每次开药不超30天
在线问政中,有患者反映每次开药只能开一个月的,来回跑,很累,希望可以一次多开点儿药。
对此,刘林瑞表示,门诊大病患者原则上每次开药不超出30天。长期外出需大量带药的,应向门诊大病定点医疗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由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审批备案,并在病历中明确记载,外出带药需限定在门诊大病核定病种范围内,一次带药量一般不能超过半年,且不能超过门诊大病的年度期限。
门诊大病病种共56种
先来看有限额的23种
无限额的33种
门诊大病这样办理
青岛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符合门诊大病病种范围和审批标准的,可申办门诊大病资格。
参保人员申办门诊大病的,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病历等材料,通过以下途径办理:
1、就近到全市各社会保险医保经办机构、社区工作站申请。其中,申办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精神病3种门诊大病的患者,到拟定点的具有传染性肝炎或精神病病种定点资质的医院递交申请材料,由医院统一受理后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2、申办恶性肿瘤、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过敏性紫癜并肾病、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血友病、结核病病种的,可以到开通即时办理业务的定点医院办理。各医院仅办理定点在本院的门诊大病,结核病需定点在设置结核专科的医疗机构。
市内三区可以办理上述门诊大病业务的定点医院:青岛大学附属医院、青岛市市立医院、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第九七一医院、青岛市中心医院、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青岛市第五人民医院、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青岛市胸科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
3、互联网预受理
通过手机下载“健康服务中心”APP在线提交门诊大病申请材料,参保人可随时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初步审核通过后,参保人携带社会保障卡、病历等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即可当场办结。目前,互联网预受理在六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试点,即墨区及胶州、平度、莱西三市暂未开展。
4.医疗机构代办:医疗机构可接受参保人的委托,代办拟定点在本医疗机构的门诊大病申请,并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异地参保的职工医疗保险,请咨询当地的医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