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马路现“不要命”平衡车 赌气刹车要跟汽车“硬碰硬”!

2019-08-27 17:52 来源:爱青岛

  大家常说汽车是铁包肉,而摩托车是肉包铁,危险程度可想而知。

  现在路上除了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外,代驾车、智能平衡车成为不少年轻人的代步工具。

  带来方便的同时,安全隐患也随之上升。

  平衡车上马路想拿肉体跟车“硬碰硬”?

  市民张先生遇到一件奇葩事,这人不仅骑平衡车上路,还叫板张先生想拿肉体跟汽车“硬碰硬”?

  8月27日8:30左右,张先生驾驶箱式面包车(中型车)由北向南行驶在南昌路上。刚过长沙路不久,一30岁左右黑衣男子,双手提着豆浆、火烧一类的食品,骑平衡车出现在张先生右前方。因修路影响,南昌路部分路段改为双向单车道,张先生驾车无法正常通过,为避让男子他的车速降到30多迈,紧跟男子行驶。

第二次鸣笛提示,男子刹车逼停张先生。

  大概行驶一分钟左右,见男子没有避让意向,张先生便鸣笛提示黑衣男子,可就是这一提示,引来男子不满。

  张先生告诉记者,第一次鸣笛就明显感觉到男子有刻意往路中央行驶的迹象,便再次鸣笛提醒,没想到男子竟直接刹车停在张先生车前,不走了。

男子停下玩起了手机

  说起此事,张先生气就不打一处来,“他就突然刹车,要不是我反应快就撞上了。他可能对我鸣笛催促不满,年轻人气盛我理解,但是不能拿生命开玩笑。”张先生说,男子直直地停在那里将近五分钟时间,期间还对他进行言语攻击,为此两人发生口角争执。在路人的阻拦下男子骑平衡车扬长而去,走时还不忘拍下张先生车牌,扬言威胁“你给我等着”。

  记者咨询市北区交警大队宣传科科长陈媛媛了解到,平衡车不属于交通工具,不管是机动车道还是非机动车道,平衡车都不能上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也明确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如遇到这类情况,交警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对当事人罚款20元,并进行安全教育,将其劝离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

  平衡车上路到底有多危险?看这些动图就知道。

骑平衡车横穿马路。
骑平衡车上高架,还抱着孩子,你怎么想的?
一个不稳,人飞出好几米!幸好身后车没压上!

  划重点!平衡车为啥不能上路

  一是无“路权”。

  电动平衡车是不符合我国的机动车安全标准的,也不在非机动车产品目录内。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只能在封闭的小区道路和室内场馆等地方使用。

  这也就是说,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独轮电动车是不具有路权的,属于禁止在道路上通行的交通工具。

  二是安全系数低。

  由于电动滑板车稳定性较差,万一碰到紧急情况,使用者来不及对路况做出反应,来不及刹车,对自身及他人都存在安全隐患。

  三是事故定责难。

  在我国的交通法规里,责任主体只有: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三种,但电动滑板车均不属于以上三种。若是出现违法现象以及因此引发交通事故,很难追责,受损方也很难获赔。

  爱青岛有话说

  违章在先,还如此蛮横,拿肉体跟汽车较劲,简直是用生命在赌气!在此也要提醒大家,平衡车看起来帅气又拉风,但是在生命安全面前,一切都要为之让路。再强调一下,平衡车不能上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都不行!

  爱青岛/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记者冷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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