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日,48岁的邓先生因胸部不适在青岛西海岸新区人民医院治疗,经院方检查为“支气管扩张并感染”,但两天后邓先生却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出院记录上为“呼吸心跳骤停”。后经尸检发现,邓先生左侧肋骨胸骨旁骨折(第5、6肋),死亡原因为肺栓塞引起猝死。邓先生的女儿称,邓先生是因肺感染入院治疗,入院前的检查中并未查出肋骨骨折,她也咨询过肺栓塞的形成跟肋骨骨折有很大的关系,但医院在交涉中不承认责任,目前已将医院起诉。对此,青岛西海岸新区人民医院的工作人员表示既然目前已经诉诸法律,一切以法院判决为准。
来源:邓女士
肺感染入院两天后猝死
2018年10月1日,邓先生因胸部不适到西海岸新区人民医院检查,并住进医院治疗,“当时检查结果是肺感染,让他入院治疗,第二天我父亲办理了住院手续。”邓先生的女儿告诉记者,住院两天之后,在10月4日中午,邓先生忽然倒地,心跳骤停经抢救无效死亡。
“医院给出的解释是肺感染猝死。”邓女士说,入院前父亲胸部就不舒服,咳嗦胸痛。“入院前好好的,可为什么两天人就没了?”
邓女士提出了自己的质疑,她和家人要求对邓先生进行尸检,在提供的尸体剖检报告上,记者看到病理解剖诊断里显示,邓先生右心室附壁血栓形成并肺动脉主干左右分支骑跨性栓塞,左侧肋骨胸骨旁骨折(第5、6肋)。死亡原因为右心室附壁血栓形成并肺动脉主干左右分支骑跨性栓塞,致急性呼吸衰竭猝死。
“就是肺栓塞引起的猝死,我们咨询过,肋骨骨折和肺栓塞有直接的关系,而医院在前期却没有检查出肋骨骨折。”邓女士说,10月1日,父亲在胸外科检查时只是告诉他肋部不规则,做了CT检查也没有检查出来。
邓女士提供的CT诊断影响报告单中显示,邓先生左侧部分肋骨形态欠规则,建议4周后复查除外不全骨折。“我父亲有经常体检的习惯,在入院前两个月做过胸部CT,显示一切正常。”邓女士认为,邓先生入院到死亡期间,医院既没有检查出肺栓塞也没有检查出肋骨骨折,存在医疗过错。“他们只是说胸部感染,做一些消炎治疗就可以了。”
来源:邓女士
医院:1万元补偿是家属误解
邓女士告诉记者,她父亲死亡之后,曾经与医院协商过一次,但医院坚持认为没有责任,“医院不愿承担责任,只说出于人道主义可以补偿1万元。”邓女士说这个处理意见她没法接受,后来邓女士将青岛西海岸新区人民医院告上了法庭。
那么,医院对于此事有何回应呢?记者联系到西海岸新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失,既然邓女士已经诉诸法律,就应该由专业的鉴定机构和法院来鉴定和决定。
“之前我们也跟死者家属进行过协商,医院一直在努力做工作,毕竟人没了。”工作人员表示,邓女士提出的医院出于人道主义最多赔偿1万元的理解有误,“可能是家属理解有误,这只是根据医疗纠纷的处理规定处理的方式之一。”该工作人员说,最终还是以法院判决为准。
卫健部门:以法律判决为准
记者查询了解到,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解决,也可以通过医调委、司法诉讼等其他途径解决。2017年山东省出台《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的意见》中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应当及时组织院内调解;院内调解无法和解的,医疗机构应当引导患方采取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患方明确拒绝调解的,医疗机构要积极协助患方通过司法途径处理医疗纠纷,向属地县(市、区)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严禁医疗机构未经调解组织、人民法院调解或审理等法律程序,擅自进行1万元以上的赔偿。
对于此事,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工作人员表示,患者可以先在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过,此事目前已经进入司法诉讼环节,该工作人员表示:“死者家属已经起诉,按照规定,一旦进入司法途径,一切以司法诉讼结果为准,司法途径的权限最大,我们监管部门已经没有权限介入,还是等诉讼结果。”
结果如何?将继续追踪报道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