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驻港澳总领事馆大门涂字,不到两日男子即被火速判刑;围攻香港中联办,投掷油漆弹污损、侮辱国徽,肇事暴徒至今仍保释在外。两宗案件孰缓孰急、孰轻孰重一目了然。一个从速从严,一个却且慢且宽,司法“双标”让人无法理解。
期盼香港止暴制乱、恢复秩序的香港市民再也不愿看到这样的场景:警方执法抓人,法官轻率放人;出于义愤反对外部势力的人被速判入狱,违法的极端暴力分子却逍遥法外、招摇过市。
当下香港要止暴制乱,警方严正执法是第一步,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是第二步。在此紧要关头,司法机关不能再释放错误信号。理性认识、清晰判断,以雷霆手段和强力行动处置暴力示威者,应是香港司法机关应有的态度和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