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黑龙江鸡西新闻网刊发鸡西市政府公告显示,8月17日夜间,当地八五一〇农场吴某夫妇不听劝阻,擅自返回家中喂猪被洪水围困,在排查转移人员时被发现,经4小时全力救援得以脱险。吴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天。
公告还通报称,8月17日,鸡西市城子河区养殖户刘某等不听劝阻,擅自在穆棱河鸡冠区段北岸行洪区域内放牛,导致牛群被洪水围困。18日中午,5人下水驱赶被困牛群导致被困,经3个多小时全力救援得以脱险,已由公安机关训诫。另外,8月17日下午,已被劝离安置的城子河区永丰乡新华村四组居民费某夫妇,偷偷绕过警戒卡点返回家中,夜间被洪水围困,经全力救援,直到18日早得以脱险。
鸡西市政府在这份公告中提出:
1、严禁以任何借口,不听劝阻,不经批准,擅自返还受洪水威胁的居住地。
2、严禁视个人生命安危于不顾,私自进入洪水警戒区。
3、严禁不以抗洪抢险救灾大局为重,只顾眼前利益,贪图小便宜,私自返回家中抢救财物,以及冒险从事生产活动。
4、严禁造谣、传谣、起哄、闹事,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5、受灾群众要服从政府指挥,听从调度,配合工作。
6、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处理违反有关抗洪抢险救灾规定的各种行为,决不姑息迁就,充分体现政府社会治理能力和为人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