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我要发财了!”胡某曾在电话里和父亲骄傲地说。为了实现发财梦,小学毕业的胡某,一直潜心研究制毒技术。与懂得“秘方”的网友学习交流,向懂得化学知识的朋友多次请教后,终于“学有所成”,制造出了毒品冰毒。正在其准备大干一番时,他被民警抓获。
为了制毒四处拜师
住在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的胡某来自农村,一直立志要“挣大钱”,给父母享福。一次偶然的机会,胡某从一个回乡的“劳改犯”那里知道了毒品很赚钱。之后,为了学习制毒,胡某在网络上四处联系,购买“秘方”,拜师学艺,屡屡被骗,但始终不死心。
“我这次是拜了个以前从国外回来的老师傅,听说是刚出来不久的业内大佬。”胡某这样说着“拜师”的情况。为了检验毒品的质量,胡某还将成品送给吸毒的朋友尝试,“开始时,朋友说‘颜色不对,还呛喉咙,不好吃’”。在取得“重大突破”后,胡某多次与外地“毒友联系”,要向他们供货,准备“赚大钱”。
假称学习,差点拉朋友下水
为了进一步学习化学反应流程,提高纯度,胡某借着学习化学知识的名义,多次向女友的闺蜜“琪琪”请教与制毒有关的化学知识。在“琪琪”表示怀疑时,胡某坚定地说:“制毒可是要杀脑袋的,我可不敢”。随着胡某询问次数的增多,“琪琪”越加感到害怕,将胡某拉黑,不敢再与其接触。
在公安机关找“琪琪”询问有关案情时,“琪琪”仍然心有余悸,主动提交了亲笔陈述,后悔地说:“在这件事情中,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放松了警惕,轻信他人而被不法分子利用,让坏人从我这里得到了帮助,今后,我必定牢记这个教训,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加强自己的法律意识,提高警觉性。”
被告席上流下悔恨泪水
民警在胡某刚买不久的新房内查获了满满一屋子的制毒工具和原料,烧杯、漏斗、滤纸等相关化学器皿、化学试剂是一应俱全。“我这次其实是打算大干一票,就准备结婚了,女朋友人很好,我都不敢告诉她我在制毒,现在,她肯定也被吓坏了。”胡某后悔地说。“我们省吃俭用,买这个房子,就是为了给他结婚娶媳妇的,哪晓得他居然在房子里干这个,这可怎么好啊!”
开庭时,胡某的父亲靠着墙壁失声痛哭。看着年迈的老父老母,胡某趴在被告席上泣不成声:“我错了,以后再也不干了,希望检察官、法官能够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我重新做人,孝顺父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制造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五十克以上的,有可能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检察官同时提醒:学习医药、化学知识的同学,一定要有职业敏感,对他人寻求可能用于违法犯罪的知识技能要有警惕性,发现涉嫌犯罪的情况,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