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中华文化创意产业联盟”、“北京大学文化创新创意孵化基地”、“北京大学征信信用模型建设领导小组”、“北京大学国家品牌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组”……这些冠以“北京大学”名头的机构,其实和北大一点关系都没有。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北京大学官网今年7月28日发布了一则《关于“北京大学中华文化创意产业联盟”“北京大学文化创新创意孵化基地”等机构有关情况的声明》(以下简称“声明”),以北京大学的名义对相关话题作出澄清。
《声明》表示,近日,学校接到反映,有机构拟于北京大学博雅国际酒店举办名为“2019第四届全球文化创意产业高峰论坛暨中华文化创意产业节庆活动、暨知识产权保护全球行活动、2019全球前沿科技论坛科创文创大会创新创业大赛启动仪式”的活动。
上述活动方宣称:“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北京大学中华文化创意产业联盟”“北京大学文化创新创意孵化基地”“北京大学征信信用模型建设领导小组”“北京大学国家品牌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组”等机构为该活动联合主办单位;“北京大学网信办”“北京大学网教办”“北京大学青年研究中心”等单位为该活动指导单位;北京大学杨辛教授、楼宇烈教授为该活动“永久名誉主席兼总顾问”;北京大学向勇教授为该活动“会议顾问”。
《声明》表示,为维护学校合法权益和社会声誉,北京大学方面现就有关情况澄清如下。
一、北京大学从未设立“北京大学中华文化创意产业联盟”“北京大学文化创新创意孵化基地”“北京大学征信信用模型建设领导小组”“北京大学国家品牌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组”;北京大学从未授权“北京中科软力信息科学研究院”及该院法定代表人王炯晟(易木)使用“北京大学”、“北大”等商标标识成立上述机构及开展活动;
二、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与北京大学共建,依托文化产业研究院)、北京大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网信办)、网络文化建设与网络思政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网教办)、青年研究中心及北京大学教职工未参与“全球文化创意产业高峰论坛”、“中华文化创意产业节”等活动;
三、“北京中科软力信息科学研究院”法定代表人王炯晟(易木)不是北京大学教职工;北京大学与其无聘用关系;
四、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223室、225室以及北京大学中关新园4号楼二层2088室、40216室不是所谓“北京大学中华文化创意产业联盟”、“北京大学文化创新创意孵化基地”等机构办公地址。
北京大学方面在《声明》末尾强调:北京大学保留追究相关机构和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澎湃新闻记者查询发现,部分网站在7月下旬陆续发布了“2019第四届全球文化创意产业高峰论坛”即将举行的消息。会议主题为“中华优秀文化传承与创业创新创意”,会议时间为“2019年7月29日-31日”,会议地点为“北京大学博雅国际酒店”。
8月4日下午,澎湃新闻记者拨打了上述“北京大学中华文化创意产业联盟”以及“北京中科软力信息科学研究院”法定代表人王炯晟(易木)公开联系电话,均未能接通。
天道:北大:雨我无瓜
独沂无二:北大应公布其内部机构名单,免得被骗子利用
yyyiMf:这些机构是怎么通过审查批准的?
烧烤店小二:以牟利为目的冒用北京大学名义是否应定性为诈骗?
人民的权益:建议以“北京大学”为名头的组织机构在北京大学官网上列出清单,对于虚假名头,大家查询官网比对即知。
上地五街:有北大二字就是北京大学吖!呵呵
闲看风月:及时声明,以正视听,防范被骗。
正纲:蹭的有点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