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露巡查组材料、公款帮亲属“拉存款”…山东3干部被查!

2019-08-05 07:35 来源:垦利区纪委监委

  垦利区黄河口镇西工作区区长赵国强、黄河口镇生产村村“两委”委员张凤芹在巡察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9年5月7日,黄河口镇生产村村民张某某到六届市委第五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反映有关问题。5月7日下午,六届市委第五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将举报材料转交黄河口镇党委办理。5月8日,黄河口镇党委将该举报材料交给黄河口镇西工作区具体办理。5月14日,黄河口镇西工作区区长赵国强携带举报材料到生产村村“两委”办公室向生产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吕某某和生产村村“两委”委员张凤芹了解相关情况。期间,因赵国强对举报材料保管不力,致使张凤芹对举报材料进行偷拍,并携带打印的偷拍材料与张某某见面。5月15日,张某某将其向六届市委第五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反映问题的材料被泄露事宜反映至市纪委信访室。张凤芹身为农村党员干部,擅自拍摄群众向巡察组反映问题的材料,与举报人接触引发举报人上访,违反了工作纪律,垦利区纪委给予张凤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赵国强身为中共党员,对巡察组转交的群众反映问题材料保管不力,致使材料内容泄露,违反了工作纪律,垦利区纪委给予赵国强党内警告处分。

  日前,中共滨州市沾化区纪委、滨州市沾化区监委对滨州市沾化区委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区法学会原党组副书记孙官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官利在任区民政局局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用公款帮助亲属完成银行存款任务;违反工作纪律,对上级党组织要求整改问题整改不到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挪用优抚专项资金建设工程项目,违规更改会计账目、涂改报销单据,违规在下属企业报销单位费用;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孙官利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孙官利自动投案,主动上交违法所得,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滨州市沾化区纪委常委会会议、滨州市沾化区监委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滨州市沾化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孙官利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滨州市沾化区第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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