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号7月27日消息,7月26日,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綦某华,綦某峰抢劫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判处二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1989年8月至1993年3月期间,被告人綦某华,綦某峰兄弟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分别持枪或又持刀进入学校、经营场所、居民住宅抢劫财物,抢劫中杀死七人。二人辗转潜逃多地,后藏匿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改名落户居住。2018年8月被四平警方抓获归案。
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认为,二人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且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实属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