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扔!仨啤酒瓶从天而降,济南一小区八小时内发生两起高空坠物

2019-07-19 12:12 来源:生活日报

  “天降菜刀案”刚刚告破,

  济南市槐荫区腊山苑小区某居民楼

  却在8个小时内接连两起高空坠物的事情,

  坠落物品包括三个啤酒瓶和一块肥皂

  险些伤到两位居民...

  被搜集起来的啤酒瓶碎片

  地上的裂缝中还有玻璃碎片

  7月17日下午5点45分左右腊山苑小区某小广场上传来“哐当”一声巨响,正在休息七旬老人吓得猛然站了起来,随之而来就是迸溅的玻璃碎片。

  “好在老人距离事发地点还有五六米远,要不然砸到身上就不得了了。”

  小区居民称,从天而降的物品是一个啤酒瓶和一块肥皂,好在没有伤到这位老人。

  有知情居民说,落下的巨响声更让在周围纳凉的小孩被吓得大哭,还有一位遛狗的居民差点遭遇飞来横祸。

  “那位居民刚从事发地点离开了不到十米,啤酒瓶就掉下来了。”

  该小区居民说,他观看事发监控画面后惊出一身冷汗,不过他可以推断出啤酒瓶是在小广场北侧的居民楼坠落的。

  事发居民楼俯拍画面

  事发居民楼

  7月18日凌晨2点半左右,不到8个小时的时间,同一栋居民楼再次发生“天降啤酒瓶”的惊魂一幕。

  “当时正在值夜班的保安听到外面动静很大,他过去以后发现满地都是玻璃碴子。”

  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保安来到现场后拍了照片并发送到工作群汇报。

  由于天降啤酒瓶存在很大的危险性,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于7月18日一大早就报了警,并在每栋楼下的公告栏处张贴了《关于禁止高空抛物的敬告》,通报了此次事坠物件的情况及注意事项。

  物业印发了有关高空抛物的文件

  记者来到现场时,居民楼北侧停放着一辆警车,地面上仍有一些细小的玻璃碎片,南侧小广场地面还有一道摔痕,地面裂缝中满是玻璃碎片。

  “9点半左右,警察就到现场了。”

  该小区居民说,当时有刑警在现场调查,后来把摔碎的啤酒瓶带走了。

  7月18日上午11点左右,腊山派出所民警与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一起入户排查。由于部分住户外出工作,民警在1个小时内工排查了26户。

  民警正在入户排查

  目前,天降啤酒瓶的事情仍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

  

  

  现场排查:

  民警逐层入户进行排查

  临走时带走一个空酒瓶

  

  “掉下来的三个啤酒瓶都是同一样牌子的,趵突泉啤酒。”

  小区物业公司李经理介绍,根据啤酒瓶的线索,他们配合民警对整栋居民楼挨家挨户进行了排查。

  据了解,居民楼北侧啤酒瓶碎片距离楼体有17米左右,南侧的瓶酒瓶碎片距离楼体9米左右。综合考虑啤酒瓶坠落位置和居民楼户型设计等因素,民警初步断定啤酒瓶坠落的位置在6楼以上。

  7月18日,记者跟随民警进行入户排查,民警进入住户家中询问家中成员是否喝酒、平时喝什么酒等问题,同时查看冰箱或者房间内是否存放着“趵突泉”啤酒。

  据了解,事发居民楼共有18层,民警最初先排查了6楼和7楼住户,然后又从18楼一直排查到8楼。后来,民警又排查了6楼以下的住户。

  民警带走一个趵突泉啤酒空瓶

  值得注意的是,民警离开现场时提着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一个趵突泉啤酒空瓶。“

  这一户家中有两箱趵突泉啤酒,业主已经喝了三瓶,但是三个空瓶都在家里。”

  现场一位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民警将对啤酒瓶进行技术分析。

  天降啤酒瓶的肇事者到底是谁呢?7月18日下午,记者向腊山派出所核实时,民警称现在还在调查过程中,由新进展会对居民进行通报。

  采访过程中,有居民称在深夜听到有吵闹声,他怀疑是夫妻吵架导致。

  此外,小区物业公司也对7月18日凌晨1点至2点38分进出事发居民楼电梯的录像进行了排查,他们发现有三名可疑人员,并会把该情况及时反馈给民警。

  

  

  物业公司:

  部分摄像头已上调计划加装仰拍摄像

  

  “两个月之前,1号楼有人高空抛掷垃圾,我们就把监控摄像头做了调整,原先摄像头朝下,现在有好几个摄像头是朝上的。”

  小区物业公司李经理说,调整摄像头方向是为了应对高空抛物的问题,如今已经调整摄像头方向的居民楼没有再发生过高空抛物的事情。

  该小区已经调整部分摄像头方向,专拍高空抛物。

  “以前摄像头只能排到单元门门口及一楼,调整摄像头以后可以拍摄到15楼以下的画面,完全可以拍摄到高空抛物画面。”

  鉴于前期仰拍摄像头对高空抛物者有很强的震慑作用,李经理称他们小区计划加装部分仰拍摄像头,以防止高空抛物的问题。

  律师说法:

  若无法确认肇事者则整栋楼都有责任

  针对高空抛掷啤酒瓶的事情,记者于7月18日下午咨询了山东嘉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良玉,他认为如果没法确认肇事者就可以推定整栋楼所有住户都有责任,除非住户可以证明不是他抛掷啤酒瓶。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对抛掷坠落物品致害责任有明确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7月17日,“天降菜刀”案的扔刀男子聂某被依法刑事拘留,其罪名由最初的涉嫌寻衅滋事变更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那么,高空抛掷啤酒瓶是否与抛掷菜刀面临同样的处罚呢?刘良玉称,酒瓶比菜刀危害要小,酒瓶不一定致人重伤或死亡,但菜刀在这方便危害过大,在不考虑坠落高度的情况下,酒瓶不一定构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可能只是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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