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市检察院消息,7月11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深圳市龙岗区总工会原正处级干部戴海清决定逮捕。
经查,犯罪嫌疑人戴海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涉嫌构成受贿罪。
目前,案件正在审查起诉之中。
据媒体披露,3月10日,“龙岗横岗街道办书记受贿”视频一度引发网友热议,爆料人发布的4分钟视频中先后出现了9名访客。
3月11日,龙岗区纪委监委曾发布情况通报,指有网友在网上匿名检举龙岗区街道干部违纪问题,龙岗区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核实。
7月5日,戴海清被双开。
通报称,戴海清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通过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方式获取不当收益;超计划生育;利用职权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业务拓展、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大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戴海清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敬畏,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