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局长高善武做客《行风在线》。
有市民询问,青岛市有帮助企业还贷款的政策,成本较低,木制品生产企业能不能用这个资金?应该怎么用?
黄学风表示,为了解决小微企业“过桥”难的问题,青岛市政府于2015年9月底设立青岛市小微企业转贷引导基金。
这项基金为小微企业提供单笔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日均使用费不超过转贷额的0.06%的银行贷款“过桥”资金。
现在已为全市2100多家企业提供了280多亿“过桥”资金,为企业节约了过桥成本4亿多元。
同时,黄学风介绍了企业申请转贷基金的条件和办理方式,
其中,企业申请转贷基金的基本条件:
1、在青岛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和纳税的企业,企业财物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体系健全;
2、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小微企业标准,包括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
3、小微企业原来从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类别属于正常类,新申请发放的贷款又符合条件;
4、企业要依法经营,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5、企业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比较强,并且原来贷款没有被挪用。
办理方式:
1、企业向贷款银行申请使用转贷引导基金,也可以登录“青岛市民营企业服务平台”网站,上面有转贷业务申办系统,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资料;
2、转贷服务机构对申请、使用小伟企业转贷引导基金的企业进行调查;
3、银行为申请转贷基金的企业向合作的服务机构出具相关材料;
4、合作转贷服务机构与申请企业签订借款合同,由合作的服务机构为企业垫付贷款资金。
下一步,市民营经济发展局会联合市财政、人民银行、银保监局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创新形式和方法,使这项惠及小微企业的政策扩大受众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