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节目资源被擅用央视索赔500万 法官这么判

2019-07-05 16:00 来源:北京青年报

  央视国际认为两公司采用主播“陪伴式”直播形式,未经许可擅自直播奥运赛事节目的行为损害其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日前,东城法院一审宣判,认定二被告公司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赔偿央视经济损失等共500万元。7月4日,记者获悉,二被告公司均已提出上诉。

  原告:独家节目资源被擅用索赔500万

  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央视国际”)诉称,其享有第31届夏季奥运会电视节目实时、延时转播及点播服务的专有权利。

  新传在线(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传在线”)、盛力世家(上海)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力世家”)将“正在全程视频直播奥运会”等作为百度推广的关键词进行宣传,下载安装涉案“直播浏览器”后即可观看奥运会内容。

  央视国际认为,二公司的上述行为会使用户误以为其有权进行直播,但实际二公司仅以加框链接方式呈现央视网站的直播内容,其行为属于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同时,央视国际称,二被告在涉案网站上宣称“主播正在使用直播浏览器直播里约奥运会开幕式/闭幕式/奥运赛事,马上下载直播浏览器,与主播一起观赛”,吸引用户下载涉案浏览器,在网站上设置“奥运会单项主播招募”栏目,鼓励用户充值打赏支持主播直播,并设置奥运专题,引导用户进入专门直播间后,以加框链接嵌套的方式呈现了原告全程直播奥运会节目内容的网页,通过主播多路、实时解说,插入弹幕,实现用户与主播在同一屏幕观赛和互动,并通过用户送的礼物分成盈利。

  央视国际认为,二被告利用央视国际独家奥运会节目资源为涉案网站及浏览器吸引用户,不当利用央视国际的竞争优势吸引、扩大、稳固用户群体,增加其主播的获利机会,以此获取不当商业利益,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故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500万元。

  被告:仅为用户提供跳转链接服务 不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新传在线、盛力世家答辩称,“正在全程视频直播奥运会”等宣传语并不虚假,因为新传在线经营的涉案网站通过设置链接,使得用户最终进入了原告网站观看正在直播的奥运会节目,且主播也对节目内容进行了直播解说。

  浏览器主页设置指向第三方网站页面的链接,并向用户提供跳转链接服务是互联网行业的通行做法。涉案浏览器在主页设置指向各类体育赛事视频网页的链接,是对当天全球发生的各项体育赛事进行了汇总,是其主打体育类浏览器的特色。虽然该浏览器在页面完全跳转的同时会为用户打开主播直播互动区,以插件方式向用户提供互动功能是对普通浏览器的丰富和创新,增加了陪伴用户观看体育赛事的趣味性,也增加了被链网页的网络流量,未对原告造成损害。另外,主播直播互动区与被链网页彼此独立,不影响被链网页的各项功能,用户可选择关闭该互动区。

  网络直播的主要盈利模式就是按直播效果付费,主播和直播平台基于用户的自主打赏而按约定比例分成获利的行为符合互联网行业的商业模式,不具有不正当性。

  法院:被告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搭便车”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经审理认为,二被告通过涉案网站向公众提供了互动式体育赛事节目直播服务,其与原告从事的经营行为在服务内容、形式及用户群体等方面存在重合,具有直接的竞争关系。二被告使用“正在全程视频直播奥运会”等作为宣传语,但并未如实标明相关情况,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其经营的网站与奥运赛事存在特定联系,从而对奥运直播服务的提供主体产生混淆,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此案中,当用户安装运行涉案浏览器后,虽然最终观看奥运赛事节目直播仍系在原告网站实现,但观看页面会被强行插入主播、弹幕等内容,该种对原告网站进行干扰的行为使得原告无法按照自己的意愿在网站上展示直播内容,妨碍了其正常经营。

  而且,原告曾多次发布里约奥运会电视节目的版权声明,二被告作为专业的体育赛事直播平台对此应当知晓,却仍实施上述行为,借此扩大涉案网站的影响力、推介涉案浏览器,并与主播进行分成获利,具有明显的“搭便车”及“不劳而获”的目的。

  综上,东城法院一审判决新传在线、盛力世家两家被告公司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500万元。

  7月4日记者获悉,新传在线、盛力世家两家被告公司均已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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