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老总落马 妻子发现有套房住着第三者和俩女儿

2019-07-04 06:44 来源:现代快报

  李某身为南通某国企老总被双规后,被法院判刑五年。出事后,李某的妻子王女士意外发现住在自家一套房子里的竟然是第三者林女士。林女士自称替李某生了两个女儿,坚决不肯搬走。为了这套房子,双方争执了起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7月1日下午,这个案子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港闸法院执行局徐法官做了大量工作,成功说服被执行人林女士交出了房屋钥匙。

  丈夫被双规,又发现第三者“鸠占鹊巢”

  据介绍,李某原是南通某大型国有纺织企业的总经理,他在老总的职位上深耕近20年,关系网错综复杂。2017年,李某被纪委双规,查明他利用职权受贿?185万余元。2018年5月,李某因犯受贿罪被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追缴非法所得1620036元。因李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8年6月该案移送执行局执行。

  随后,承办法官查封了李某与妻子王女士名下两套房屋,王女士在执行谈话中表示,和兴花苑及新苑华庭的房产均系夫妻共同财产,请求法院暂不处理和兴花苑的房产,她愿意将其在新苑华庭房产中享有的份额用于支付李某的罚金及退赃。而新苑华庭的房产目前被案外人林女士非法占有,需等待判决结果。

  夫妻两名下的一套房,怎么被别人给占了呢?原来,李某之前一直告诉妻子王女士,他们夫妻名下共有的新苑华庭房屋在对外出租,每月租金2000元,租金也一直是李某在收取。

  结婚三十几年来,王女士对李某一直非常信任。王女士原是企业会计,退休后在家里准备安度晚年。直到李某出事后,王女士去新苑华庭收租金,才发现该房屋所居住的人林女士是丈夫李某包养的第三者。林女士说,自己替李某生了两个女儿,该房屋是李某送给他的,她花了二十几万元装修,已经住了5年多,还拿出了房屋产权证。

  为了生儿子,落马老总包养第三者多年

  半个月后,王女士委托律师去看守所提审时询问李某该房屋情况,李某承认房子是借给林女士所居住,但否认两个孩子是他所生,同意起诉林女士要求她迁出房屋。2018年4月李某与王女士委托律师向港闸法院起诉,要求林女士排除妨害迁出该房屋。林女士则辩称,她与李某是朋友关系,先是租住,后向李某买下了该房屋,约定总房款50万元,已经付了30万元,而且李某也将房产证交给了她。双方多次约定过户,但因李某一直没空,所以没能过户成功,坚决不同意退还房屋。后一审法院判决林女士应当从新苑华庭房屋中迁出。林女士不服上诉,二审法院依法维持了原判决。

  2019年3月,李某与王女士申请执行,承办徐法官在通知被执行人林女士谈话过程中,林女士不停地哭泣。

  法官反复做工作,说服她交出了房子

  林女士文化不高,不懂法律,没想到花了这么大心血装修,居住了这么长时间的房屋要她搬出来,她死活不肯,称李某没有人性,两个孩子确实是他的,要起诉他给付孩子的生活费又没有证据。现在孩子年幼,父母又身体不好,她无处可去,坚决不同意搬。

  承办法官耐心做她的思想工作,告知她该房屋是本院刑事执行案件查封的标的物,必须无条件搬出交付法院拍卖。但是林女士坚决不同意搬出,发誓要同房屋共存亡,并称如果法院来强制执行就要抱着孩子跳楼。

  面对此情况,徐法官依法张贴公告,限期林女士在30日内搬出。公告之后再找林女士谈话,她有所松动,称装修花了20几万元,王女士必须贴补她20万元的装修费用。

  徐法官与申请人王女士谈话时,王女士情绪激动,称林女士有丈夫,两个孩子根本不是李某的,之前李某已在她身上花了好几十万元。王女士称她目前经济困难,退休工资仅两千多元,还要替李某赡养年迈老母,无力筹集该款项。徐法官反复做她的工作,告诉她当初李某交给林女士的房屋确实是毛坯,现在她花钱装修,房子也升值了,适当贴补装修费用是应该的。如果不贴补的话,林女士将会把房子所有的装修拆除,拍卖时不利于房屋整体价值的提高。

  经过数月三四轮背对背的谈判,徐法官终于促成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王女士同意贴补林女士10万元的装修费用,林女士在20日内搬出该房屋。随后王女士将10万元缴至法院账户,林女士也在规定的时间搬出并将房屋钥匙交至法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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