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是第32个国际禁毒日。今天上午,市北法院对4起涉毒品犯罪案进行了集中宣判,4名被告人分别因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获刑。
上午,被告人徐某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市北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经查,2007年1月,徐某某就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今年3月中旬的一天,徐某某以人民币500元的价格贩卖给国某某甲基苯丙胺,也就是冰毒0.5克。随后,徐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市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厉建军:“她贩卖毒品很少,只有零点几克,但是她在家中被查出毒品数量,加上贩卖的一共达到了7.15克,据她自己供述,家中的毒品是一个吸毒的朋友押在她这个地方的,后来他没法兑现,她自己的本意就是想把这部分毒品卖掉兑现,但是案发的时候,毒品还没有卖出去,被我们司法机关缴获了。”
其余三起案件的被告人,也都不是初犯。其中,被告人蔡某某此前曾因抢劫罪、抢夺罪、贩卖毒品罪、盗窃罪,先后六次被判处有期徒刑。此次法院审理查明,蔡某某于今年4月2日、5日两次贩卖给刘某某冰毒共0.6克,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考虑到蔡某某系累犯、毒品再犯等情节,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不得假释。
今年3月12日,被告人吕某某在市北区金华路和宣化路路口,以人民币400元的价格卖给滕某某0.14克冰毒,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不得假释;被告人则邵某于今年4月24日、5月4日、5月22日三次容留王某某吸食冰毒,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厉建军:“我区的涉毒品犯罪,这个案件数量以及重刑犯数量有所下降,(目前)一年就在上百起,重刑犯数量也比较少,但是我们始终不能放松警惕,一直是对毒品犯罪保持高压态势,给市民提醒千万要远离毒品,珍爱生命,这个毒品的危害是后患无穷的,毒品犯罪无大无小,只要沾上,处理就不会很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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