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更改生产厂家标注 胶州德宏汽车用品厂被罚款

2019-06-25 15:32 来源:信网

  近日,信网了解到,因擅自更改汽车玻璃清洗剂外包装上的生产厂家标注,胶州市德宏汽车养护用品厂被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信网联系到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已经进行了整改,并已经缴清了罚款。

  2018年8月份,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为扩大销路,胶州市德宏汽车养护用品厂在生产自家高效汽车玻璃清洗剂的过程中,将外包装上的生产厂家标注为“青岛市德宏汽车养护用品厂”,而该企业营业执照核准登记的名称其实为“胶州市德宏汽车养护用品厂”,执法人员对此事进行立案处理。

  经调查,至被查获之日,因无经营账目,据公司负责人自述,自生产以来,违法生产销售货值共计10000万元,违法所得4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依法对其作出处罚:罚款2600元。

  信网联系到该公司,负责人承认确有此事。并表示执法人员已经将涉事的外包装进行了没收,公司已经进行了相应整改,罚款也已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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