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骑车闯红灯被撞住院,家属要求汽车担责!交警霸气回怼

2019-06-23 12:30 来源:都市快报
  6月13日晚上9点17分,金华义乌苏溪镇G351与苏八线交叉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当时,54岁的庞某骑着电动车,后座载着妻子,沿苏八线自南向北行驶,在穿过路口时,被右侧一辆沿G351自东向西正常行驶的出租车撞到。

  电动车被撞出四五米远,庞某和妻子也被撞飞了出去,坐在地上动弹不得。

  苏溪大队交警赶到现场的时候,庞某和妻子已经被急救车送往医院,出租车驾驶员在事发现场等着,庞某的几个亲戚也在旁边,电动车还倒在道路中间,周围都是散落的塑料零部件。

  出租车驾驶员说,经过事发路段时,他以正常速度行驶,看到路口是绿灯就直接开过去了,当时左侧还有另一辆白色小轿车也在通行,等他看到电动车的时候,已经来不及刹车了。

  勘查完事故现场,交警又赶回单位查看事故监控,路口监控清晰地拍下了事发经过——电动车不仅闯红灯,还驶入了机动车道,在经过路口时,和正常绿灯行驶的出租车发生碰撞。

  事故过程清晰,责任明确,第二天上午,交警赶到庞某夫妻所在的医院,给事故双方开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电动车驾驶人庞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出租车驾驶人无责任。

  庞某夫妻还躺在病床上,庞某受了点皮外伤,妻子手部骨折。不幸中的万幸,两人事发时都戴了安全头盔,碰撞时头部没有受创。

  不过,对于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庞某和陪在一旁的子女都表示无法理解,在他们看来,出租车撞了人,就应该承担责任。

  “电动车闯红灯、违规载人、违规驶入机动车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交警边说边开认定书。

  “那出租车呢?”庞某子女站在一旁,一脸不可思议。

  “出租车是没责任的,正常绿灯行驶。”

  “那正常行驶,两个人现在被撞成这样子,他就没(责任)?”

  “那人家正常行驶,你们这边为什么要闯红灯呢?闯红灯造成的这次事故。如果你是绿灯再出去,是不会发生这次事故的,你这边闯红灯就是你这边全责。”交警再次解释。

  “那你要定的呀。”庞某子女还是觉得出租车该负责,庞某也从病床上抬起头来。

  “我定了呀,闯红灯全责,有监控可以看的,我刚刚也给他看过了,你有异议可以再看一遍,到底是红灯还是绿灯。”

  庞某子女沉默片刻,依然坚持:“那出租车他毕竟撞到人了呀。”

  “撞到人了人家为什么就一定要承担责任呢?人家是正常行驶,你们是闯红灯呀。”交警边说边拿出手机,打开事发时的监控视频,当场播放给庞某子女看。

  然而,看完监控,庞某一方还是不愿意在认定书上签字。

  庞某还反问交警:“他把我撞成这样,责任都不负?”

  交警让他拿出法律依据,庞某子女也不听,只是不断质问,并指责出租车当时速度太快:“而且不管怎么说,他都撞到人了呀……”

  庞某一方认为,自己骑电动车,属于弱势群体,还受伤了,不管怎么说,出租车都该承担一部分责任。

  对此,交警反复细致地向他们作了说明,告诉他们,不是撞了人就要承担责任,交警处理事故是根据事故原因来认定双方责任的,这次事故原因清楚,有监控为证。

  经过民警一番普法教育,庞某最终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了名。

  也就是说,他不仅要承担自己和妻子的医药费,还要承担出租车一方的车辆维修费用。另外,对于庞某闯红灯和违规载人的行为,交警也分别进行了处罚,各罚款人民币20元。

  交警说,义乌是浙江省的外来人口集聚区,电动车保有量很大,但部分电动车驾驶人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都不够强,对于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交警部门目前也在进行严管重罚。

  在此也提醒电动车驾驶人,虽然发生事故时电动车是比较容易受伤的一方,但如果是自己的责任造成了事故,所受的伤害和造成的经济损失都要由自己承担。不论是机动车还是电动车,都是道路交通的参与者,都要遵守交通法规,承担同样的社会责任。

  网友评论

  @槑魔法师:引起舒适!

  @kop耀国:痛快!

  @popo慕桃:为这个警察点赞!

  @她的炜叔:支持交警的处理意见。就应该这样啊,尊重法律,人人守法,就没有那么多的事故出现了。

  @好人不写在脸上:开车最痛恨这种人了!

  @眼里的味道:有些人犯了错,总是拿出受害者的姿态!前提是自己犯了错不遵守交通规则,车撞人就一定要负责任,这种脑子无奈,大把这样的人!每个人都去解释真的太累

  电动车闯红灯引发事故被判全责,这并不是第一起。

  2018年6月8日,温州发生了一起因电动车闯红灯引发的交通事故,电动车驾驶员徐某(男,56岁)载着陈某(女,58岁)闯红灯时与一辆公交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徐、陈两人受伤,其中陈因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徐某驾驶的电动车为轻便二轮摩托车,属机动车,徐某无机动车驾驶证,且闯红灯是造成这起事故的根本原因。另外,因未戴安全头盔,车辆发生碰撞后,陈某头部着地以致身亡。因此,交警最终认定徐某负事故全责及陈某死亡的主责,陈某承担自身后果的次责,公交车驾驶员无责。

  2018年3月31日,金华也发生一起电动车闯红灯引发的事故。当天早上7点15分,徐先生开车上班,在通过金华市金东区康济南街与丹溪东路西口的斑马线后,右前方突然窜出一辆电动车,他慌忙采取制动并向左打方向盘。电动车避让不及,直直地撞到副驾驶车门上,骑电动车的姑娘也摔倒在地。

 

  交警经过现场勘察、询问并调取路口视频监控查看后,发现电动车驾驶人章某在东西向绿灯还有5秒的时候就已驶出停止线了,而其他非机动车都还在路口等待放行。最后,交警认定章某闯红灯,负事故全责。

  2017年11月15日,浙江温州,肖某骑着一辆电动车闯红灯,与途径此路段的一辆奥迪车相撞,奥迪轿车前部被刮花。

  交警经调查认定,肖某驾驶电动车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负事故全部责任,不仅自己的车需要掏钱维修,高达3万元的奥迪车修理费也需要他承担。

  2017年9月26日中午,杭州萧山永辉路与机场城市大道口,一电瓶车驾驶员沿永晖路由北向南,左手拿着手机边打边开,在机场城市大道路口无视红灯继续前行,与由西向东行驶的汽车相撞。

  交警认定,由于电动车驾驶员违反信号灯通行,左手持手机未持把手,造成交通事故,电动车驾驶员负全责。

  2017年9月12日中午12点30分,浙江临海市杜南大道与环城北路交叉口,一辆电动车闯红灯被撞,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员手骨骨折。

  事故发生后,交警认定:由于电动车驾驶员未遵守信号灯通行,造成交通事故负全责。伤者不但医药费要自己负责,还要对轿车修理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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