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布了第二十八批疑似失联私募机构名单,包括正值财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海盈通(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普财富(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等73家私募。
记者发现,多家私募涉及投资者兑付问题,相关关联公司出现过问题。比如上海川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是曾经名噪一时的私募黑马元普投资,但其后来陷入新三板产品兑付危机,还有股票产品净值跌破止损线。还有一家深圳东方平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曾经向投资者推荐其作为投顾的信托产品,但投资人认购1300万,却亏损近千万,该私募陷入信托纠纷案。
还有几家疑似失联私募,冒用知名机构名字,叫深圳市前海伯克希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特斯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混淆视听。
涉及私募黑马元普投资
关联公司陷入兑付危机
此次协会公布的一家疑似失联私募机构“上海川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10日,注册资本1个亿,实缴2000万,是一家股权创投私募。公司股东为上海聿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95%、上海亓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其背后有两个自然人股东李吉峰、陈功建。
记者发现,2016年证监会曾经通报2016年上半年私募基金专项检查执法情况,上海川茂资产榜上有名,被上海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目前,上海川茂资产旗下备案的私募基金有4只,包括川茂恒盈固定收益10号基金、元普投资原始股A轮融资、元普投资原始股A轮融资1号B、元普投资原始股A轮融资1号A。
那这家私募跟之前市场上知名的私募黑马元普投资有什么关系?记者通过天眼查信息查询到,元普投资实控人张强,曾经出资投了上海川茂资产,但是后来退出了。同时,两家公司从股东等关系上有着千丝万缕联系。另外,投资人也爆料,元普投资的关联平台有上海川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投在线股份有限公司、中财财富等。
元普投资在前几年还是私募行业的一匹业绩黑马,靠着定增、股票二级、新三板等投资在市场上打响知名度。据某媒体报道,2015年元普投资曾经发过“元普新三板领军系列”产品已经连续三期单日被秒,其单月募集规模创造行业神话。
但这家私募后来出事了,据投资者称,其购买的元普发的“新三板领军5号”本应在2016年3月底赎回,但元普投资以新三板流动性极差、强行退出会造成亏损为由拒绝赎回。同时,元普投资也在其官网发布赎回情况声明或中止及财产清算的相关公告,新三板领军6号、7号、8号、9号、10号已收到投资者赎回申请,经计算,已经构成巨额赎回,且目前托管户内资金较少,暂时无法清算;另外财产清算公告显示,由于目前剩余标的流动性较差,很难以较为合适的价格退出。如强行退出,投资者损失巨大,为保护所有投资者利益,将提前终止产品并清算,预计清算时间为2017年11月。
除了新三板产品,媒体还曝光,元普投资的私募产品金牛传奇百年1号A产品在股灾期间净值跌破止损线0.7,但该产品不仅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在五日内进行清盘,反而在投资者不知情的情况下继续操作,并修改止损线至0.6,让投资者重新签署变更合同。2016年1月下旬,该产品净值暴跌至0.5098,元普投资表示如果客户同意继续运作则接着操作,不同意就按0.5098退回客户资金,且拒绝向投资者披露任何操作信息。
私募排排网数据显示,元普投资旗下大部分产品已清算,正在运行的几只产品净值表现也很差。
2017年4月,元普投资因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公司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被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行政处罚。
现在元普投资已经被基金业协会注销。此前协会官网公示的该机构诚信信息显示,其存在瞒报漏报公司基本信息、未披露关联方、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私募基金、违规宣传推介私募基金产品、向投资者提供虚假产品净值信息、成立私募基金产品后未向协会备案、未按照规定保存基金档案、未及时向协会报告管理人重大事项。
东方平昇投资涉及信托纠纷案
投资者1300万买理财亏损近千万
协会公布的另一家疑似失联私募“深圳东方平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12日,注册资本1000万,是一家证券私募,公司股东为几个自然人郑宁、郑志平、宋建华等。
该私募涉及两起司法案件,主要是信托纠纷案件,被告是山东信托、深圳东方东方平昇投资。
今年6月据《人民法治》报道,2015年,王女士经深圳东方平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得知该公司将成立信托产品,用于投资证券二级市场,由山东信托作为受托人进行管理。就与东方平昇公司签订了《山东信托东方平昇鸿丽2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文件》,并向山东信托转账600万元认购该信托计划;同时,还认购鸿丽6号产品的信托文件,投资700万元。两份理财产品共计投入1300万元。
根据合同,东方平昇应按规定向山东信托提交投资计划并下达委托人指令,由山东信托根据规定审查和执行东方平昇的委托指令,集合运用信托资金进行证券市场投资,并进行逐日盯市、每日估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净值披露、季度运作情况及收益情况表等。
但是,2016年2月17日,在没有收到任何清算报告的情况下,委托人收到山东信托清算分配的鸿丽2号信托财产190多万元,亏损近400万元。另一份信托计划也和上述情况类似,投资700万元认购的鸿丽6号产品在没有收到任何清算报告的情况下,于同期收到山东信托清算分配的信托财产共计114万多元,亏损近600万元。两者相加,亏损近千万元。
王女士表示,自始至终,她从未收到过任何披露信息。特别是山东信托对鸿丽2号进行提前清算,也从未收到过任何形式的通知,直到山东信托分配信托利益到她的账户,才知道此事。
同时,据合同约定,该信托计划单位净值设置警戒线为0.9元,止损线0.85元,追加线0.9元。如估值低于止损线,东方平昇和山东信托应按照《信托计划》规定,通知委托人代表,劣后委托人追加资金使单位净值恢复至追加线,或者进行强制平仓变现。然而,在具体操作中,该信托计划净值先后跌破警戒线和止损线,其间东方平昇非但未按照《信托计划》规定卖出股票,且未经委托人山东信托同意,分三次追加资金,后该信托计划净值继续亏损。
王女士称,山东信托明知东方平昇的上述行为违反合同约定,不但没有进行审查和制止,反而同意其操作,他们的行为共同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
后来,王女士将自己的遭遇反映到中国银监会山东监管局。山东银监局于2018年11月8日做出答复,指出山东信托在鸿丽6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过程中,未完全按照合同约定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按月向收益人寄送信托单位净值书面材料,未向受益人提供保管报告,未按合同约定通知信托利益分配事宜,在信托计划提前终止、信托财产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时,未编制并向受益人披露《临时报告书》,无法提供已向受益人披露相关信息及受托人拟采取措施的相关证据。
山东银监局表示,山东信托未完全依照合同约定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等监管规定,目前正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将督促山东信托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对于王女士的损失,建议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73家私募疑似失联
协会表示,日前,协会自律核查工作中发现73家疑似失联机构。协会通过该73家机构在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中登记的固定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有效联系。
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与协会联系的私募机构,认定为失联机构。协会认定后将在官方网站“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诚信信息-失联机构”栏目中予以公示,同时在该私募基金管理人“机构诚信信息”栏目中予以标示。公示满三个月后且未主动联系协会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协会将注销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截至2019年6月18日,协会已将北京诺伊投资有限公司等703家机构列入失联公告名单,并在协会官方网站中予以列示。依据协会发布的《关于建立“失联(异常)”私募机构公示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以及协会关于“自失联机构公告发布之日起,列入失联机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满三个月且未主动联系协会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协会将注销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之规定,上述703家机构中,286家机构已被注销登记;14家机构已自行申请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