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先生租了个门头房,准备开餐馆,开始动工装修的第一天,得知,这里不允许干餐饮生意,听到这个消息,丁先生都蒙了,那房租就打水漂了?
平均下来每天600多元的房租,丁先生就这么眼巴巴的看着,心里那叫一个着急啊。年前丁先生和合伙人商量,想要在闽江路上开一家饭店,一番筹备之后,这个月初两人开始忙活着找房子,说来也巧,委托的q房网房屋中介闽江路店,早就打算着换地儿经营,q房网就将自己的店面推荐给了丁先生。
不管是位置还是面积,都挺适合做餐饮,丁先生痛快的答应了,并支付了一个月的房租作为中介费,Q房网则带着丁先生和房东重新签订了一份合同,Q房网提前终止了租约,之后丁先生开始忙活装修,只是就在当天,丁先生听到了一个坏消息。
丁先生说,自己随后咨询了相关部门,得知确实有这样的规定。行动员也给市环保局打去了电话落实。
规定确有此事,丁先生彻底懵了,可是工人都已经到位,装修也动工了,这不是坑人吗?丁先生越想越不甘心,他承认自己作为租客,没有落实好政策,应该负有责任,但在租房前他曾向中介房东都确认过,也得到了肯定的答案,这也是他决定租房的重要原因,丁先生认为,中介和房东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谁该为这笔”糊涂”的买卖负责呢?丁先生的房租还能退回来吗?行动员首先联系上了房东焦先生。
房东焦先生坦言,新规他确实不知道,不过既然出了这事儿,他也一直在帮着丁先生寻找新租客,可惜目前还没有促成,至于退租的事儿,焦先生认为并不合理,很大的原因出自Q房网。
焦先生说,丁先生出现时,Q房网的租期还没有到期,按照合同约定,Q房网提前撤走需要承担4万元的违约金,但Q房网推荐了新客户丁先生,违约金他也就没再追究,可如今出了这事儿,Q房网就不能推的一干二净。对此,Q房网到底是什么态度呢?行动员和丁先生一起,找到了南京路上的Q房网总部。
裴经理说,租房前经纪人已经确认过房东,也通过多方打听过,尽到了核实义务,不应再承担责任。但考虑到丁先生的实际情况,公司方面决定退还2万元的中介费,并免费帮丁先生寻找新的租赁方。
裴经理认为,Q房网已经终止了合同,丁先生也和房东确定了新的租赁关系,从法律层面上说,这事儿Q房网不应担责了。但有一点行动员始终想不通,Q房网作为专业的房屋中介机构,设立了多家分店,客户中肯定不止丁先生一个租房想要从事餐饮的,难道之前就没有过类似的纠纷作为前车之鉴吗?
三方各有各的理儿,可不管怎样,损失总不能让丁先生一个人承担,最终丁先生表示,会再约Q房网和房东再详谈一次,尽可能尽早的将房屋租赁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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