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脑瘫女童被溺亡案”开审:父亲、爷爷承认故意杀人

2019-06-04 11:16 来源:荔枝新闻

  6月3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备受社会关注的“南京脑瘫儿被溺亡案”,截止下午4点多,此案一审已经审理终结。庭审中,公诉人指控被害女童的父亲和爷爷犯故意杀人罪,两人对此没有异议。

  2018年6月26日,南京江宁公安分局官方微博“@江宁公安在线”发布一则查找9岁女童尸源启事。启事显示,6月25日,南京市江宁区一河道中发现一具无名女童遗体,警方悬赏2000元征集身份线索。但6天过去了,却一直未能有效查明尸体来源,6月30日,警方的悬赏额被提高至2万元。

  警方对此案高度重视,经过连续一个月的侦查工作,在7月25日抓获犯罪嫌疑人。但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两名嫌疑人一名是女童的爸爸杨某响,一名是女童的爷爷杨某松。两人归案后,承认了在6月23日将被害女童推入句容河中致其溺亡的犯罪事实。

  在今天的庭审中,公诉人还原了父子两人的杀人过程及动机。公诉人指出,被害女童出生后不久,就被查出肺部和脑部发育不好,得了重病。杨某响和妻子离婚后,约定由杨某响抚养孩子。于是,被害女童的奶奶将孩子带回老家抚养,直到奶奶被查出癌症,杨某响担心母亲生病后无力抚养孩子,于是开车将孩子带到江宁,要求孩子爷爷杨某松来抚养,但遭到了拒绝。在杨某松的提议下,两人决定将孩子淹死。他们把孩子带到河边,杨某松把两块砖头放进女童的书包里,把她推入水中致死。

  公诉方指控杨某响和杨某松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同时指出两人的认罪态度良好。在庭审中,杨某响和杨某松对指控他们故意杀人罪没有异议。在最后的自我陈述部分,杨某响称,“我认罪,我对不起家人,对不起孩子,我想早日服刑,将来出来后照顾我的父母”。杨某松称,“我认罪伏法,但是我家情况特殊,我是没有办法的,我也后悔的”。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我们也将继续关注这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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