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太原市检察院5月29日消息,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任爱军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起公诉。
该案系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办案件,案情复杂,社会影响重大。
据太原市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任爱军就是外界广泛关注的“小四毛”。
据悉,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任爱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其他23名被告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不同罪名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记者注意到,任爱军曾两次入狱,七次被减刑。他出狱后,继续寻衅滋事参与组织社会团体活动,被部分网友描述为“山西监狱空投黑社会老大”。
据山西高院消息,任爱军在1994年因犯流氓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被判6年,在太原一监服刑期间,于1996年以“重大立功”为由被减刑2年6个月,同年9月释放。
2003年4月,任爱军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被判无期。2007年1月,该犯由无期减为18年。2009年至2013年2月期间,该犯五次获得减刑,于2013年6月28日刑满释放。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山西高院对任爱军两次犯罪服刑期间相关减刑案件进行复查。
2018年2月13日,山西省公安厅通报,以“小四毛”任爱军为首的涉黑团伙被再次成功打掉。
2018年9月1日,刑罚执行机关向法院提交了关于罪犯任爱军服刑期间违规违纪的相关证据,山西高院、临汾中院、太原中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对任爱军犯罪服刑期间的违规违法减刑,恢复执行无期徒刑。
2018年9月13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13日向任爱军送达了依法纠正对其违规违法减刑的《刑事裁定书》。
相关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被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任爱军服刑期间,相关执法司法部门一些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内外勾结,少数人枉法裁判,为其充当“保护伞”,罔顾其对抗改造、违反监规、充当牢头狱霸的事实,为其大肆违规违法减刑。
该案事发后,临汾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杨磊等12名涉案人员,已被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其他涉案人员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