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十号,李先生两岁的女儿感冒了,家人在宁化路上的华佗国医大药房给孩子买点几盒药。
孩子只是轻微的感冒,为啥突然就吐了呢?李先生赶紧查看孩子吃过的东西。
一看吓一跳,这盒由湖北绿金子药业生产的华佗速克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生产日期为2017年5月25日,有效期至2019年4月,已经过期一个多月了。
看到孩子遭罪,李先生别提多心疼了。在事情发生之后,李先生便找到药店为女儿讨个说法。
李先生说,药店承担了女儿在医院的几百元治疗费用,第二天工作人员带着一箱奶探望了孩子,但是在赔偿金额上,双方一直没有谈妥。随后,李先生便将情况反映给了市北食药监局。
事情是不是李先生反映的这样?药店为何会将过期药品出售给消费者?后续的赔偿问题该怎么解决呢?行动员和李先生一起来到了宁化路上的这家华佗国医大药房。
店员拒绝提供负责人电话。一旁的李先生,拨通了药店孙经理的电话。
这名孙经理将这件事解释为店员失误,并且说他们一直在积极面对。
孙经理在电话里明确表示,他们不想再和李先生私下协商了。这家药店将过期药出售给消费者,是失误还是存在管理漏洞?药店又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下午,行动员联系了市北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
执法人员说,对于赔偿问题,双方如果调解不成,可以走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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