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
青岛将于近期出台一大波
医保便民利民新举措
6月1日起施行!
青岛已全面实现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
常驻异地工作和异地转诊等
四类人员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直接联网结算。
目前全市300家符合条件的定点医院
已全部纳入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范围。
针对流动人员就业、务工、居住等频繁变化的特点,本着能简则简、能快则快、能宽则宽的原则,将异地就医手工报销医疗费办理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减为20个工作日。
同时,自从6月1日起,进一步简化优化异地就医报备和结算等流程,为参保人异地就医提供便利。
一、优化常驻异地工作报备程序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报备时原来需要提供单位派驻文件、劳动合同等4项资料。优化调整后,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由派出单位统一出具1份外出工作证明材料,即可通过市医保局官方网站办事大厅报所在区市医保经办机构报备。
另外,在我市参加医保的外出农民工、外出就业创业人员两类人员未办理异地就医报备,在异地发生医疗费的,可以事后提供补充证明材料或承诺书,进一步放宽了报备时限。
二、简化异地安置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报备程序
我市原先规定,异地安置人员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原则上应在异地居住满一年,一年内不予撤销异地。优化调整后,我市异地安置和异地长期人员在异地居住时间由原1年,缩短调整为不低于6个月。
参保人异地安置的,应提供户籍证明;参保人异地长期居住的,应提供居住证(或居住证办理回执单),或其他异地居住证明材料。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参保人可以书面承诺异地居住期限。
三、完善异地人员回青治疗结算流程
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或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回本市治疗,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可直接联网结算报销。持我市门诊大病证可自主选择在安置地(居住地)或本市选择1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自己的门诊大病定点单位。
四、放宽回户籍地治疗人员范围
我市各类参保人员因病需回户籍地住院治疗的,只需提供其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其回户籍地的医疗费就可以纳入我市报销,并执行本市就医报销比例。人员范围由大学生放宽至各类参保人员。
五、将异地急诊住院费用纳入异地联网结算范围
异地急诊住院医疗费原来需要回青审批手工报销。优化调整后,参保人在异地急诊住院,可通过市医保局官方网站办事大厅或手机APP上传材料进行网上审核。
经确认属急诊住院的,医保部门审批通过并将参保人信息上传至国家异地联网结算平台或省平台直接联网结算。
六、取消异地生育转诊报备手续
优化调整后,我市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因长期驻外、回原籍、探亲或休假等原因,在本市外医院就诊或生育的,取消事前转诊报备手续,回青后可直接报销。
全市首批27家“医保工作站”
将于6月1日正式挂牌并对外服务,
现阶段主要在市内六区布局,
下一步将在其他区市逐步扩大范围。
△社区医保工作站,市民在办理门诊大病申请
医保工作站目前可承担3项基本服务事项:门诊大病申请、医保异地安置报备、异地长期居住报备。
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扩增服务范围,直至实现“医保工作站”能够承担全部医保窗口服务事项。启用医保工作站,提供“家门口式医保服务”,将方便广大参保群众,特别是为疾病高发的老年参保群体提供咨询和办理医保的便利渠道。
异地就医报销更方便
医保业务实现“秒办”
条条都是便民利民的好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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