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人注意!最新规定,这种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2019-05-13 07:46 来源:青岛日报

  记者从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获悉,

  青岛近日将恶意拖欠宽带、有线电视或通讯费用

  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以进一步发挥信用信息在社会经济活动

  和日常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今年,青岛将重点加大对个人失信行为的采集记录,不断完善全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清单”。目前,共有四类被有关主管部门确认的违法失信行为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一、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后,被公安交管部门撤销驾驶许可或者机动车登记的人员;

  ★因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的人员;

  ★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人;

  ★吸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

  ★公路客运车辆、校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的驾驶人;

  ★驾驶营运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20%或者驾驶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驾驶人;

  ★长途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的驾驶人;

  ★被吊销驾驶证的人员;因记满12分被降级的驾驶人;

  ★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的人员;

  ★因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的道路运输企业有关责任人员;

  ★在有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驾驶人。

  二、公共服务违约行为

  ★市图书馆借书未还超期一年、未缴纳滞纳金超过一年;

  ★地铁逃票;

  ★冒用他人优惠乘车卡;

  ★恶意欠缴水电气暖等公共性事业收费;

  ★恶意拖欠宽带、有线电视或通讯费用。

  三、被纳入信用“黑名单”的行为

  ★拒服兵役;

  ★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列入严重违法超载运输失信名单;

  ★被列入城市管理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名单。

  四、其他违法失信行为

  ★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税款欠缴、考试作弊等违法失信行为。

  上述失信信息将为金融贷款、行政审批、商业交流等多领域提供参考,部分被纳入信用“黑名单”的当事人将会受限。

  据了解,青岛已建成全市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各级政务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在履行公共管理、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将推送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相关主体信用纪录,形成全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清单”。据市大数据局局长崔卫东介绍,目前,平台共归集了5.7亿条信用信息,涉及40余个市政府部门及大多数公共企事业单位。

  守信者荣

  失信者耻

  让我们一起努力

  共建诚信青岛!

平台集群 : 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 - 爱青岛手机客户端 - 爱青岛新媒体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