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岁男子公交上露下体猥亵女乘客 被警方行政拘留

2019-04-28 07:46 来源:齐鲁壹点

  一名中年男子在公交车上伸“咸猪手”,露出下体猥亵女乘客,被同车安全乘务员制服送警,日前被行政拘留。

  4月21日上午9时40分许,303路驾驶员王吉洪驾车行驶至李村大集站时,车厢内突然传来吵闹声。“当时车上人比较多,只听到有乘客喊不要开门。”王吉洪听到后立即关闭了车门。见车门关闭,车厢内一男子突然情绪激动,表示要立即下车,此时,车厢内一名女乘客紧紧抓住该男子衣袖阻止其下车。女乘客称男子车厢耍流氓,见此情形,该车安全乘务员徐兴建一个箭步,立即上前两手箍住该男子的脖子,使其动弹不得。见该男子停止抵抗,徐兴建又将该男子拽下车。期间,车上多名乘客愤怒要求严惩“色狼”,移交警察处理。10时许,该男子被浮山路派出所民警带走。遭猥亵的女乘客向徐兴建表示感谢后便离开。

  据女乘客回忆,她当天搭乘公交车上班,上车后隐约感觉身后有人往她身上靠,但因车内人比较多,并没在意。在受到多次推挤后,她回头打算让对方挪点位置,居然看到身后男子拉开裤子拉链,这才发现身后男子正在实施猥亵。

  当天下午,民警调取了车载监控,据监控显示,该男子上车后见到车厢内人比较多,便趁机贴在女乘客身后,车厢即将到达李村大集站时,趁乱露出下体猥亵身前女乘客,被车厢内多名乘客发现并制止。据了解,涉事男子今年58岁,已被警方处行政拘留5日。

  公交工作人员提醒,遇到此类侵害时,首先要学会自我保护,向身边人求助,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保存证据并第一时间报警。面对性骚扰时,绝不能沉默,让那些“色狼”“咸猪手”无处可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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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乘坐公交车、地铁、电梯时,与异性尽量不要面对面、背对面站立,要设法侧身对其正面或者用胳膊肘对其正面。

  2、如遇“色狼”,可以假装不经意用高跟鞋后跟狠狠踩对方鞋子。或者大声呼喊“抓小偷,抓色狼”,引起周围人的注意震慑不法分子。也可以尽量向司机、售票员靠近,寻求帮助。

  3、单身女性乘坐电梯时,应该尽量靠电梯按钮站立,方便按下呼救键。如果遇到“色狼”,尽可能的多按楼层键,让电梯不停停靠,引起其他居民的注意。如果受到侵犯,可以大声叫嚷,让周围的人知道。

  这些法律知识要了解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条: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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