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出生24天的米米(化名)大概怎么也不会想到,她的出生会让一家人陷入痛苦和迷茫之中——4月1日上午9:06分,她在四川省德阳肿瘤医院降生,右臂缺失、左手手指粘连,左脚一根脚趾呈畸形。而此前,妈妈罗女士在该院做的产前四维彩超检查,结果显示并无异常。
“希望我睡醒都不一样了,大家都健健康康的……”4月2日凌晨2点,父亲廖先生在朋友圈写下这句话,他多么希望这是愚人节跟他开的一个玩笑。
家属:彩超显示“双手握拳”
婴儿出生后却没有右臂
廖先生和妻子罗女士都是德阳人,米米是他们的二胎女儿。“因为离家近,方便孕检,我们选择到德阳肿瘤医院建卡。”2018年9月,罗女士在医院建卡,怀孕期间严格按照医生的要求做了四维彩超等各项检查。
4月1日早上9时许,罗云被推进了产房,准备进行剖腹产,丈夫廖军和家人在产房外等待着这个家庭第二个孩子的降生。“进产房前,护士给我说,只是一个小手术,花不了多长时间。”廖军说。
等待近一个小时后,廖军和家人依然没有看见医护人员从手术室中出来。相比第一次陪产经历,这一次花的时间要长一些。廖军说,他当时就预感可能出了点什么情况。
10时左右,医生从产房走了出来,廖军和家人被请进了手术室。廖军记得医生曾对他们说,要保持冷静和克制。“有一名护士还问道,‘你们没有做产前检查吗’。”医护人员当时的话语印证了廖军的预感。
产房里,罗云通过剖宫产下了米米。女婴右臂缺如、左手食指中指并指、左脚脚趾并趾,眼前的这一事实让一家人接受不了,“一直在他们医院产检,还做了四维彩超,怎么都没有发现?”
图片来源: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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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廖先生提供的一份2018年12月17日妻子在该院做的彩超检查报告显示,婴儿“双侧上臂及其内的肱骨可见,双侧前壁(臂)及其内的尺、桡骨可见,双手呈握拳状”。
夫妇俩表示,整个孕检过程中,除了一份因“瘢痕子宫”而下发的孕产妇高危告知书,没有任何一位医生提醒他们有其他异常情况需要再次检查、复诊,而胎儿产下后的情况与四维彩超检查结果不符,“这明显是医院的失误,院方应该负责。”
医院方:承认“漏诊过失”
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记者看到,在一份德阳肿瘤医院针对孩子家属诉求的回复中,医院承认“漏诊过失”并为此致歉。医院执行总裁、院长漆志友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超声检査属于影像学范畴,声学原理决定了超声图像存在伪差与假象,超声诊断的准确率从来都不是100%,再加上胎儿在宫内活动、体位等因素以及医生经验不足等原因,导致了这次漏诊事件。”他说,同样的案例在全国也有发生,“包括一些三甲医院”,但他同时表示这并不是医院为此而找的借口,他们很理解家属的心情,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是我们的过失造成残疾,是因为我们的过失没有发现残疾。”漆志友说,医院为此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根据造成残疾的因果关系,医院应该承担30%的责任。而针对家属提出的包括医疗费、伤残费、残疾器具费、精神损失费等在内的300万元的赔偿诉求,医院请了具备司法鉴定资质的人士进行了初步鉴定,“评估的是孩子伤残4—5级,按4级最高标准算,赔偿金额应该是60多万元。”
记者从医院给廖先生的回复中看到,根据测算,4级伤残的总赔偿费用为60多万元,按照30%的责任划分,医院需赔偿20余万元。而院方表示,愿意给予21万元一次性赔付。此提议被廖先生拒绝。
漆志友还表示,医院不回避责任,希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此事,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患者可以上诉到法院,“医院愿意借资给患者用于鉴定和维权,并服从法院判决。”
管理部门:已进行多次调解
双方尚未达成一致
米米出生至今,廖先生一直希望院方给他们一个满意的答复,并向旌阳区卫健局进行了投诉。记者了解到,旌阳区卫健局已多次组织医院和廖先生夫妇进行调解。
“医院的过失或过错,要由专门的鉴定机构来鉴定。我们作为主管部门,针对的是医疗诊断行为是否有过错。之前市卫健委已对医院相关情况作了前期调查,我们主要协调处理。”旌阳区卫健局医政股工作人员吕利军说,接到家属投诉后,他们先后组织医患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双方争论的焦点主要在赔偿金额上,并存在较大分歧,至今未达成一致。他们已告知医患双方应有的权利以及医疗纠纷处理途径,建议双方走合法合规的途径。
“4月23日的第六次调解,相关部门、律师都在场。院方对患方表达了歉意,双方表示了继续协商的意愿。”吕利军说,如果发现医院存在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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