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的贵州女子张某,需要靠她的收入来养活家里的4个孩子。为此,她明知自己得了艾滋病仍继续卖淫,直到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今天,她因此获刑的判决已生效。
张某1978年出生,老家在贵州省的边远农村。她有丈夫,还有4个孩子,但因丈夫身体不好,外出打工赚钱不多。近年来,为了供养4个孩子,张某跟着当地的其他小姐妹一起外出打工。
一次,有个小姐妹跟她提议说:“我们到江浙一带去敲背(指卖淫)吧,这样既省力又好赚钱。”张某一开始是拒绝的,表示,这个行当不太好,有可能会染病的。但她听小姐妹说用安全套就没事了,再加上家里确实需要钱,她最终也加入了。
2017年5月17日,张某因卖淫被警方行政拘留10日。之后,她返回了贵州老家,过了一段时间,她又重操旧业。
2018年4月11日,张某在衢州卖淫时,又被警方抓获,受到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同时,警方对张某进行了体检,发现张某血清HIV抗体呈阳性,被确诊为艾滋病患者。后张某回老家,开始服药治疗,她丈夫也按规定做了检测,所幸未患艾滋病。
但是,即便患病了,张某因家庭负担重,需要赚钱过日子,仍然继续选择卖淫的行当,且“带病作业”。她边吃药边卖淫,吃完了再回老家拿药。
2018年7月,她来到衢州衢江区沈家,租了一个比较偏僻的出租房,白天在出租房休息,晚上就出来揽生意。
11月19日晚上10点多,张某身穿土黄色衣服,在一家超市附近守候。不久,她便主动搭讪一骑电瓶车的男子,问要不要“敲背”。
该男子问了张某“交易”价格后,跟随张某来到出租房,后支付了嫖资。但男子和张某刚出出租房,便被警察逮个正着。
经查,男子姓徐,42岁,已离婚多年,家里还有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当时他从朋友家出来回工厂宿舍,路过此处,经不住张某的诱惑,也因生理需求而招嫖。案发后,徐某因嫖娼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500元的治安处罚,张某因涉嫌传播性病罪被移送起诉。
今年4月10日,浙江省衢州市衢江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仍从事卖淫活动,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构成传播性病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张某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应从重处罚。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表示悔罪,可从轻处罚。
根据张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以传播性病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该判决已在今天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