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教官指挥帮新生“憋气”致人死亡 4学员获刑上诉

2019-04-22 17:48 来源:北京青年报

  4月19日,是小豪、小伟、小哲、小宇四个学生向山东省高院上诉的最后期限,四名男生强烈要求自己的家长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为他们都认为,自己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才陷入这桩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大约一年前,四名在山东雅博教育培训学校“戒网瘾”的男生,在两名教官的要求下,配合教官帮助按压受害人王某某四肢,对其实施“憋气”处罚,造成王某某死亡。2019年4月9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两名教官王某森、于某某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五年,四名未满18周岁的男生中,小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小伟、小哲、小宇均获刑四年。

  意外丨教官指示四男生帮新生憋气结果人死了

  雅博教育培训学校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王某某被教官“憋气”处罚致死一事,在事发后就曾经被媒体大幅报道。后来,雅博学校因此事被关停。

  曾在该机构培训过的学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该机构长期存在虐待学生的情况,学生们总结了“雅博十大酷刑”,其中就包括“憋气大法”。就是教官用湿毛巾或者塑料袋捂住学生口鼻,由四个学生按住学生四肢,被捂的学生在一分钟左右就会因呼吸困难而出现晕厥。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4月上旬,天津市民王某瑞与雅博学校联系,将其子王某某送到该校进行培训。

  

  4月16日19时,该校教官于某某将王某某(男,卒年13岁)接到该学校。在教学楼一楼大厅处,因王某某反抗、拒绝进教室,于某某与其发生冲突。

  另一名教官王某森见状上前将王某某摔倒在地,骑坐于身上并扇其耳光。因担心无法控制王某某,于某某叫来小豪、小伟、小哲、小宇四名学员帮忙,并指使他们去拿塑料袋,准备实施“憋气”来管教王某某。

  后来,小豪拿来一个黄色垃圾袋,小伟拿来一个卫生纸塑料包装袋。于某某、王某森指使四名男生将王某某拖进一楼西侧多功能教室内,四名男生分别控制王某某四肢,于某某拿起黄色垃圾袋准备对王某某“憋气”,但被王某森制止。

  王某森亲自蹲坐在王某某跟前,对王某某实施憋气,持续多次后垃圾袋破损,王某森又让学员再去拿塑料袋。随后,小哲又拿来一个橙色塑料袋。

  因王某某遭受持续“憋气”后反应微弱,王某森还让小伟击打王某某左腹部一拳,以观察王某某是否异常。

  此后,小伟被其他教官叫出教室,离开案发现场。于某某也曾接听电话并就餐两次离开现场。王某森则继续用卫生纸塑料包装袋和橙色塑料袋多次对王某某实施”憋气“,最终导致王某某呼吸脉搏异常,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后经法医鉴定,王某某符合在捂压口鼻、控制肢体等作用下,致上呼吸道闭塞、胃内容留物返流阻塞下呼吸道到造成机械性窒息死亡。

  判决丨胁迫辩护未获认可4男生获刑

  王某某死后,王某森、于某某曾商议到公安机关投案,王某森和于某某找来小豪等四名参与此事的男生,提出向公安机关隐瞒用垃圾袋捂压口鼻致人死亡的情节。

  当晚22时30分,王某森到公安机关投案,公安人员赶到雅博学校将余某某和四名参与此事的男生抓获。但六人均隐瞒了用垃圾袋捂压王某某口鼻的事实。

  公安人员在对尸体体表进行初步检查后发现六人所供述与事实不符,遂对正在接受询问的小哲进行针对性问话,小哲才供述了王某森用塑料袋捂压王某某口鼻的事实。后其他五人也如实交代了作案的具体细节。

  2018年12月14日,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对六名被告人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因小豪等四名男生不满18周岁,2019年1月10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六名被告人当庭均供认不讳,未提出辩解。在王某森、于某某的辩护人做出答辩意见后,四名男生的辩护人也先后提出辩护意见。

  四位辩护人均提出:被告男生没有伤害他人的动机,由于学校长期存在体罚、虐待学生,被告男生曾遭受过虐待,对教官产生恐惧心里,受到精神强迫,系胁迫下参与犯罪。

  其中,小豪还曾经要求停止“憋气”,小宇犯罪情节轻微。同时,四名男生均为未成年人,当庭认罪悔罪,监护人也愿意积极赔偿受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雅博学校存在体罚、虐待学院的情形,四名男生在校时遭受到体罚或“憋气”,但该体罚、“憋气”行为均非长期针对四名被告男生实施。

  在该案作案前和作案过程中,王某森、于某某并未使用威胁或强制手段逼迫四名男生参与作案,因此四名男生胁从犯的辩护意见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其次,四名男生平时接受、服从王某森、于某某等教官的日常管理,四人参与作案也是受到王某森、于某某的安排,在共同犯罪中,四名男生取塑料袋、按压四肢、击打被害人均为受王某森、于某某安排、指使,客观上为王某森亲手实施“憋气”提供帮助。

  法院认定,四名男生作案时是年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且系从犯、初犯,依法减轻处罚。

  小豪、小伟先后骑坐在被害人腹部,与小宇、小哲相比,二人作用相对较大,但小伟作案时不满十六周岁,且中途曾离开现场,量刑时酌情考虑。

  最终,法院判处王某森无期徒刑,于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小豪有期徒刑五年,小伟、小哲、小宇有期徒刑四年。

  上诉丨四男生称被胁迫认为判罚过重

  宣判后,四名男生及其监护人家长均认为判罚过重,表示将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在公诉机关出具的社会调查报告中显示,小豪性格随和,家庭成员关系融洽,家庭经济状况一般,无重大变故,上学期间迷上网络。

  小伟初中时迷上骑摩托车,经常与社会青年无证驾驶和组装摩托车,为帮其戒掉骑摩托车的恶习,被送至雅博学校接受封闭式管理,上学期间与父母同住,不服从父母管教,法律意识淡薄。

  小哲自幼学习不好,厌学,有抽烟网瘾等不良嗜好,不服从家长管教,初二时曾与人打架,初中未毕业就上了技校,仍未改掉不良习惯,家庭融洽程度一般,无重大变故。

  小宇未经历家庭重大变故,初二辍学,沉迷网络,法律知识匮乏,其父母平常忙于工作,对小宇疏于管教,较为溺爱。

  公诉机关调查了解到,除小豪外,小宇、小伟、小哲都曾因为不服从教官而遭受过“憋气”的处罚。四名学生的家长表示,自己孩子被“憋气”或被殴打,他们也是在王某某死亡案发后才得知的。学校在入学前承诺,绝对不会打骂孩子,会给予爱心和善心帮助孩子成长。

  四名家长表示,在雅博学校里,如果学生不听从教官的命令,轻则罚站、挨打,重则憋气。而且教官经常让学生帮助体罚其他学生,比如有学生罚站,就让另外两个学生在旁边盯着,如果罚站的学生偷懒,负责盯着的两个学生就会被挨打。他们的孩子就曾遭受过这样的处罚。

  在上诉书中,家长认为,虽然案发时教官并未当场直接胁迫四名男生,但因为长期在学校内遭受体罚与虐待,教官已经对孩子形成精神强制,唯有对教官无条件服从,才有可能避免自身受到更多伤害。在本案中是迫不得已,是在特殊环境下为了保护自己不受同等伤害,沦为教官的犯罪工具。

  “无论是多么叛逆不听话的学生,凡是遭受过‘憋气’处罚后,都会变得言听计从。因为他们体会到了死亡的恐怖。”事后,小宇的父亲潘先生说。小宇告诉他说,“醒来时候感觉很绝望,跟死而复生一样,再也不敢不听话了。”因此,四名获刑男生均表示将提出上诉。

  4月19日,四名男生的监护人已将上诉书提交至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收下后表示将依照程序提送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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