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2日上午,青岛即墨交警岙兰路中队民警在辖区内进行稽查布控。约10时许,接指挥中心指令称,一辆车牌号为鲁BPH889号银灰色宝马吉普车正沿岙兰路由西向东行驶,此车涉嫌套牌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立即在宝龙广场处进行布控查处,该驾驶员却出示不了任何的有效证件。经查,该驾驶员的驾驶证已被公安交管部门处以吊销状态,该车使用的车牌号也是一辆灰色的面包车的号牌,涉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违法行为。
经进一步核实,该车驾驶员王某某(男,42岁,黑龙江省人)称,自己驾驶的车辆是一辆抵押车,为了平时出行方便,所以就找了一副牌照换上。当民警问及驾驶证怎么事时,王某某称自己真的不知道驾驶证已处吊销状态,只是说自己在2015年去青岛时,因自己违章了被交警暂扣驾驶证,自己认为没有事就一直没有去处理,没想到已经被吊销了。王某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愿意接受交警的任何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执勤民警依法将该车辆暂扣,王某某因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000元,记12分;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处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