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作,就下架!商业图片机构的“权”“利”游戏

2019-04-15 12:19 来源:荔枝新闻

  刷屏全球的首张黑洞照片,隔了一天,以出其不意的方式刷屏了中国图片圈和版权界。

  以版权起家的视觉中国因“黑洞版权”之问深陷版权“旋涡”。舆论纷纷群起吐槽以视觉中国、全景网络、东方IC为代表的商业图片机构,一时争议四起。

  截至目前,视觉中国、全景网络网站均无法打开,东方IC在12日中午曾短暂关停,网站恢复后,关闭了注册通道,只能通过已有账号登录。

  有自媒体戏称,“天下苦‘图’久矣,揭竿而起,应声云集”。

  为何黑洞版权之争会将中国图片圈卷入另一场“版权黑洞”?商业图片机构“先兵后礼”的商业模式为何频受争议?荔枝新闻记者采访了法律界专家与业内人士,带你揭开媒体与图片版权界的纷争“黑洞”。

  天下苦“图”久矣 挤压已久的版权摩擦

  视觉中国陷入版权旋涡后,微博@“一个没有梦想的怪兽”的网友曾戏谑:“没收到视觉中国的律师函,证明你的公司不够大!”@Tianhant网友跟评:“我们公司官方媒体不也年年被告”。

  据天眼查数据,2009年来,视觉中国十年起诉侵权逾1.2万次,平均每天3起。

  因为图片版权官司太多,与视觉中国相似的优图佳视、全景网络等又被称作“原告狂魔”。仅仅是2018年前9个月,全景网络作为原告起诉了684次。

  星瀚律师事务所通过提取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的全部4万余件著作权民事一审案件判决书发现,优图佳视“维权”次数最多,天眼查数据显示,自2015年以来其法律诉讼高达5000条。被诉者甚至在网上成立了“优图佳视受害者联盟”用于收集对方恶意诉讼的证据。

  许多图片平台都与巨头企业正面“撕”过。2018年7月,百度大战东方IC曾引起广泛关注。

  资料显示,东方IC起诉百度APP等产品中有图片涉嫌侵权,法院一审判决百度赔偿东方IC 214423元。

  视觉中国也曾深陷与四大银行、腾讯、微博(运营主体为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互动百科等互联网企业的“版权大战”。

  据了解,购买一张图片价格约25元-200元,而赔偿一张图片价格高达数千元,因此当图片平台一手拿着索赔声明,一手拿着图片销售套餐上门“维权”时,大多数图片使用企业不会走上法律程序,而是选择花钱购买套餐。

  比起花钱,更令媒体苦恼棘手的激进维权手段是商业图片平台们的“杀手锏”:不合作,就下架。

  苹果应用商店下架APP?饱受吐槽的激进维权

  某新媒体法务人士张扬告诉荔枝新闻记者,东方IC的维权令他们十分头疼。

  “2017年底,东方IC在与我们没有任何沟通的情况下,向苹果应用商店发送邮件投诉我们图片侵权,导致我们的APP遭到下架。当时正临近两会时间,下架行为给我们带来非常大的负面影响。我们不得不与他们达成合作。因为必须由他们发邮件才能请苹果应用商店恢复上架。而他们发邮件的前提是:我们和他们签订合同”。

  对于涉嫌侵权的新媒体,图片平台的惯常手段是向苹果应用商店投诉,下架产品,“推进合作”。

  根据苹果应用商店审核条款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如果你认为你的知识产权已经被侵犯,填写表单即可发起诉讼申请”。

  “只要对方(东方IC)给出一些举证,苹果应用商店就会要求你进行沟通。如果你没有正常的邮件来往,或者对此种行为没有合理的解释,苹果应用商店就会下架你的APP产品”。张扬介绍道。

  “此种邮件通常是发给开发者,而国内的互联网开发者往往会疏于回复。我觉得他们是抓住了目前国内媒体在版权方面的经验不足,而苹果公司这类美国公司对于版权的严肃处理手段的这样两者的反差,然后找到了商机”。张扬评价道。

  这种“不合作,就下架”的激进式维权在国内商业图片机构屡见不鲜。

  去年,宣布投资东方IC四天后,今日头条APP就曾遭遇下架,有传言称系视觉中国举报图片侵权。北京时间、子弹短信、凤凰新闻也都曾遭遇过不同图片平台投诉而遭到苹果应用商店封杀下架。

  下架也就罢了。让很多被下架媒体感到“吃哑巴亏”的地方在于:这些商业图片机构举证侵权的图片,很多他们自己也没有版权。

  张扬表示,“如果我们真的是走法律途径的话,未必那么多图片我们都真的侵权了。但是苹果方面是只要能提供部分证据就会要求下架的。在这样的胁迫下,很多媒体迫于压力不得不达成合作。我觉得这是非常流氓的方法”。

  张扬还提到,“我曾在处理与东方IC的版权纠纷时,有一张东方IC声明我们侵权的图片版权是我们签约摄影师的。在我们提出异议后,东方IC才向我们签约的摄影师购买版权”。

  “版权保护无可厚非,但是关键在于像视觉中国、东方IC这些所谓重视知识产权的企业,对别人严格要求的同时对自己要求却很宽松,这就让人大跌眼镜了”。张扬评价。

  模糊的版权归属,原被告的技术鸿沟

  张扬所说的版权归属模糊问题并不鲜见,国外博物馆开放免费下载的高清图片被国内商业图片平台用来牟利的现象比比皆是。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在作者去世超过五十年(各国对此时间规定不一)后,其作品进入了“公有领域”。但博物馆制作的高清图版权归博物馆所有。

  2018年11月,芝加哥艺术博物馆加入CC0协议(无权利保留协议)。所谓CC0协议,简单来说就是作者放弃对作品的版权,让其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和机构都可以自由地使用,包含商业使用。

  芝加哥艺术博物馆制作的五万幅高清画开放,可免费下载,而且可以自由使用,包括商用(但不可以恶意乱用)。其中包括了莫奈、梵高、雷阿诺、修拉、霍普、葛饰北斋等等大师的作品。

  这些可以免费下载的高清图片却成为了国内平台拿来牟利的工具。

  以葛饰北斋这张开放作品为例,居然能在视觉中国和东方IC上同时搜到——

  该版画有不少博物馆收藏印刷。但这张没有注明出处,没有获得所有物权授权,却把版权所有归到自己身上,只能点击下载带视觉中国Logo的小样,且次数限制,否则只能花钱购买。

  而东方IC截至本文发稿还能在图库里搜到这幅图片——

  商业图片平台的版权保护常常被人诟病“双标”。2018年4月,全景网络曾因版权问题被摄影师告上法庭。

  摄影师常克永控诉全景,在2007年4月18日,与全景公司解约后,全景公司短暂撤下其作品后,在未通知、未支付的情况下又在其网站上恢复了销售,在2007年-2017年长达十年里对涉案作品进行著作权许可经营。此案一审胜诉。“昔日原告成被告”,一时坊间雀跃。

  在视觉中国此次带来的对图片版权重新审视的动荡之前,商业图片机构平台与他们“声称”的侵权方之间本来也存在着技术沟壑。

  图片平台鏖战日益激烈,为了最大化地市场圈地,以视觉中国、东方IC为首的平台有一套独特的系统,能够大范围捕捉扫描未经授权使用他们图片的各种企业。

  在法律诉讼环节,该系统的举证往往成为证据链的关键环节。

  但是在大部分版权诉讼中,被告却不具备此种技术举证的能力,无法判定图片版权的真正归属。

  2017年,新榜曾报道一大波公众号运营者表示收到律师函(或法务函)。

  一位自媒体运营者告诉荔枝新闻记者,东方IC和全景网络找上门来维权以后,并没有出示相关证据信息,单靠公号运营者难以确定图片版权真正归属。

  对此,多位律师对荔枝新闻表示,目前著作权采取登记制,新闻出版广电局会有相应的登记的相关权利证明给到权利人。最早的署名、图片发表时间、原始权利人给平台的授权证明文件等共同构成了版权说明。

  但在实际的诉讼流程中,由于图片举证实在海量,往往很难去核实每一张图片的真实版权归属。

  律师刘春泉曾在《第一财经》的报道中指出,“如果摄影师个人去法院起诉,法院会要求你提供底片或者电子文档证明享有著作权的证据。可是外国图片企业在中国起诉,却只提交一份公证书,内容是公司某高管声明对某网站展示的所有图片享有某某权利。过去十余年间,全国大约数百家法院审理过图片案件,只有个别法院不予支持,最后闹到最高法院,还是以图片有公司的水印,就直接认定涉案企业享有版权”。

  “双标”维权,无懈可击的免责声明

  还有人质疑,视觉中国、东方IC等商业图片机构所招募的摄影师有极大一部分来自于媒体机构的摄影记者。按理说,这部分摄影记者的摄影作品属于职务内创作,版权应归属于单位,何以能变成平台版权、操作变现?

  针对以上质疑,商业图片机构往往会做出十分“权责明晰”的注明,几乎所有图片平台都会在与上传者(摄影师)的签约合同中注明,上传者需自行解决图片的版权问题。

  东方IC规定,如果遇到版权纠纷,摄影师除了向东方IC平台支付相关问题作品最高销售单价10倍的违约金以外,还要赔偿平台全部损失。但是,在任何情况下,东方IC作为代理方的赔偿责任累计不超过一万元。

  全体育传媒要求图片委托期为五年,未在委托期限届满前30日内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则自委托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自动续期五年。

  通过法律条款将责任全部转嫁给上传者,但商业平台却没有树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审核机制。

  荔枝新闻记者检索视觉中国网站后发现,成为视觉中国签约供稿人只需在线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包含身份证和银行卡)、提供20张原创图片,就可以提交申请。申请提交后,一周内会给予回复。

  有网友在教程下传授签约方法:创意类入库图片上传30张即可自动签约,收到签约直通卡。审核似乎形同虚设。

  作为新媒体法务人士,张扬认为此次事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公众或者媒体对于图片版权的认知。她也同时呼吁各个图片公司要健全版权管理机制来规范自己,合理合法地去维权,不要滥用权利。

  知识产权领域律师翁才林也呼吁,图片平台要良性成长,一方面,对涉嫌侵权的使用者的维权应该规范,另一方面,对待摄影师的分配应该透明。

  (文中张扬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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