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可好便利店连员工的朋友圈发什么都要管,工作之外的时间发朋友圈怎么还罚款。”近日青岛可好便利店管理有限公司员工告诉记者,因清明节放假期间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关于外出游玩的内容,被公司处罚100元。可好方面告诉记者,员工违反了《2019微信群管理规定》,按照相关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张先生刚毕业不久,今年进入青岛可好便利店管理有限公司,当看到同事因为发朋友圈而被罚款时,心里犯起了嘀咕,“不知道这样的公司要不要继续待下去。”公司的一名员工清明假期外出游玩,将游玩的内容发布到了朋友圈,却被公司处以100元罚款,并且张贴了处罚通知进行通告。“清明节放假在朋友圈都不能发与工作无关的东西,是不是有点太侵权了。”面对这样的奇葩规定张先生表示难以理解。
记者从处罚通知上看到:放假期间只能发布与工作有关的文字类、图片,清明假期期间,该员工因违反规定,特处罚100元。
记者向青岛可好便利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部门联系并了解情况,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有这样的管理条例已经很久了,自己也对此规定也表示认可,之所以这样做本意并非恶意扣除工资,而是有的员工在朋友圈发布游玩信息,会对假期加班的员工造成内心不平衡。受罚的是公司一位管理人员,清明假期发布很多关于外出玩的内容,有其他员工在值班,公司根据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公司的做法也会为了员工考虑,有些员工可能曲解了其中的意思。”
这位负责人称,这样的规定之前并没有员工反对,所以也没意识到会对新员工内心造成压力,下一步会根据公司现状对管理办法做出相应的调整,帮助新人更快适应工作。
不过,青岛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禁止公司企业推行这样的管理规定。
对于此事,山东青博律师事务所齐彪律师称,从表面来看公司出台这样的规定不合适,公司要结合员工手册和发朋友圈的时间,是否为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内可以要求员工不能发朋友圈,如果是工作之外的时间,记录一些个人美好的瞬间,发个朋友圈不应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