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日从云南省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公安局新闻办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景洪澜沧江边“放生”蛇事件,经过公安、森林公安以及渔政部门连续两天仔细调查取证和专家鉴定,初步确认岳某运输幼蛇的行为涉嫌非法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已被景洪市森林公安局立为林业行政案件进行调查。
云南景洪市人民政府新闻办4月6日发布通报称,男子岳某花5000元于4月2日向广东佛山经营者购买了约40公斤蛇,分装4袋通过班车运至景洪市,之后又花11000元购买了罗非鱼、鳝鱼、泥鳅,邀约5人于4月5日下午17时在景洪澜沧江边“放生”,当时在江边只“放生”了1袋蛇和其他水生生物,剩余的3袋蛇当晚被运至菜阳河方向山上进行了“放生”。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新闻办主任常宗波介绍向记者透露,此次放生蛇的男子岳某是黑龙江籍人,放生属个人行为。4月2日,岳某通过网购和物流的方式,从广东佛山买得40公斤蛇运至云南省景洪市。“他在我们当地做房地产生意,放生蛇主要是为了所谓的求得财运。”
事件发生后,景洪市及时组织森林公安和渔政执法人员共50余人次,出动执法艇5艘,多次对两处“放生”点和附近区域进行巡查,现已捕捉到“放生”蛇12条。经西双版纳州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送检的“放生”蛇的种属均属于蛇目游蛇科,分别为赤链蛇、八线腹链蛇、赤链华游蛇,属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
下一步,当地有关部门将继续扩大搜寻捕捉范围,加快对幼蛇来源的合法性调查进度,最大限度消除风险隐患。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