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何苦?“断指碰瓷”分赃4800元,接断指花了1万多

2019-04-01 17:33 来源:厦门日报

  为了碰瓷,

  这位男子也是拼了!

  他用榔头砸断手指假装被撞,

  结果……

  3月28日,常州市武进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陈某被判刑。

  2015年,陈某认识了周某、李某。三人均无业,整日游手好闲吃饭打牌玩游戏。一天,三个人都没钱花了,便合计去碰瓷捞点快钱,周某提出了一个碰瓷方案:一人负责开车从后方别受害人的车,使其不得不靠近碰瓷人所骑的自行车,碰瓷人则顺势倒地,要求赔偿,最后一个人负责跟受害人谈判赔偿金额。

  三人各自分工,周某开车,李某谈判,碰瓷的任务就落到了陈某的身上。

  为了让碰瓷更具真实性,碰瓷的人需要先砸断手指,这样才能在医院检查后以受伤为由索取赔偿金。于是,陈某便真的用毛巾裹住右手中指,挥起榔头硬生生把自己的手指砸断了,砸断了……

  在整个诈骗过程中,陈某全程忍着剧痛,最终骗得1.4万元赔偿金,自己分得4800元。

  案发后,周某、李某被法院判处刑罚,陈某却一直潜逃在外。

  为了4000多元钱,竟然把自己手指砸断,而这还不是最!惨!的!

  陈某在庭审过程中供述,他在断指后的一个月中生活无法自理,等到去医院时已错过最佳治疗时间,不得不将手指切开装入钉子让手指重新长好,治疗费花了1万多元,最终手指还落下了后遗症再也伸不直了。

  陈某一逃便是4年,直到前不久归案。潜逃期间,陈某每天都在提心吊胆中度过,无法使用身份证,无法出行,无法抛头露面以真面目示人,甚至连父亲病重都无法回老家探望。

  庭审中,陈某悔恨不已,哭着表示自己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定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武进法院审理后判决,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碰瓷分得4800元,

  罚金3000元,

  治疗费10000元,

  所以……

  碰瓷一次=倒贴8200元+坐牢7个月+手残?

  网友:智商“欠费”,亏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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