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
青岛的杨先生夫妇
在晓港名城买了套房
就因为贷款出了问题
房子没住进去不说
还要倒贴40万…
贷款耽误一段时间,亏大了
“当时贷款出了问题,想不到被开发商起诉了,现在造成这个结局,真的是亏大了…”
杨先生向记者说起此事时,还是十分无奈。
2017年秋天,杨先生与开发商和记黄埔地产(青岛)有限公司,签了购房合同,买了晓港名城一套价值约400万元的房子。
当时,杨先生先支付了约120万元,因为贷款耽误了一段时间,导致逾期付款超过了合同规定的90天。
这下可坏了
开发商决定起诉
与杨先生打起了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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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看了看当时的购房合同,第七条及补充条款规定:
乙方(买方)若未按合同规定向甲方(卖方)付款,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90天后,甲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通知乙方立即解除合同,无需另行催告乙方。
若解除预售合同,乙方须支付房屋总价的10%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杨先生说
之前他想和开发商协商解决
但开发商一直拒绝
随后就被告上了法院
不光解除合同,还得赔40万
通过杨先生提供的法院判决书,记者看到,当时开发商的诉求是: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40万余元。
但杨先生夫妻俩表示,可以继续支付剩余购房款,并继续履行合同,希望协商解决。
市北法院认为,合同是有效的,买方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付款,逾期了90天,并在多次催告之后没有支付,构成了违约行为。
一审判决双方购房合同解约,并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40万余元。
对于法院的判决
杨先生也是有苦说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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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时一再表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剩余房款2805198元,我有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愿和能力。
我不是恶意不履行合同,只是迟延交付而已,否则我也不会预先交那120万表达诚意。
现在这个小区的房价也涨了,我们不仅买不到房子,还要倒贴40万,开发商的做法,确实有些过分了。”
开发商:完全按照合同办事
对于杨先生的遭遇,记者联系了当时的销售顾问贺经理。
贺经理表示,合同确实是这么规定的,公司只能按照合同来执行。
当记者询问是否还有协商余地时,对方表示,无论是他还是青岛分公司都做不了主,相关事宜都要由香港总部来决策,详细情况可以咨询公司法律部。
记者随后拨打了该公司法律部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
根据判决书上的内容,开发商当时在法庭上认为,买方购房款逾期超过90天,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之前曾多次发出律师函催其付款,但到截止日期仍未付款,已构成违约。
对于这件事
律师又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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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张宝清律师:
合同一经签订,各方应当按约履行,否则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方面买卖双方要有契约精神。
另一方面,对于开发商来说,业主毕竟是弱势,房价又涨了,双方可以沟通协商,体现房地产企业既要讲法制精神,也要有人性化的一面。
贷款环节出了问题
就引发这么大的麻烦
房价涨了
房子买不成了
还要倒贴几十万
杨先生的遭遇
值得所有买房者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