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没买成,倒贴四十万!青岛这两口子的遭遇值得警惕……

2019-03-27 13:32 来源:半岛都市报

两年前

青岛的杨先生夫妇

在晓港名城买了套房

就因为贷款出了问题

房子没住进去不说

还要倒贴40万…

  贷款耽误一段时间,亏大了

  “当时贷款出了问题,想不到被开发商起诉了,现在造成这个结局,真的是亏大了…”

  杨先生向记者说起此事时,还是十分无奈。

  2017年秋天,杨先生与开发商和记黄埔地产(青岛)有限公司,签了购房合同,买了晓港名城一套价值约400万元的房子。

  当时,杨先生先支付了约120万元,因为贷款耽误了一段时间,导致逾期付款超过了合同规定的90天。

这下可坏了

开发商决定起诉

与杨先生打起了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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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看了看当时的购房合同,第七条及补充条款规定:

  乙方(买方)若未按合同规定向甲方(卖方)付款,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90天后,甲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通知乙方立即解除合同,无需另行催告乙方。

  若解除预售合同,乙方须支付房屋总价的10%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杨先生说

之前他想和开发商协商解决

但开发商一直拒绝

随后就被告上了法院

  不光解除合同,还得赔40万

  通过杨先生提供的法院判决书,记者看到,当时开发商的诉求是: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40万余元。

  但杨先生夫妻俩表示,可以继续支付剩余购房款,并继续履行合同,希望协商解决。

  市北法院认为,合同是有效的,买方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付款,逾期了90天,并在多次催告之后没有支付,构成了违约行为。

  一审判决双方购房合同解约,并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40万余元。

对于法院的判决

杨先生也是有苦说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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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当时一再表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剩余房款2805198元,我有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愿和能力。

  我不是恶意不履行合同,只是迟延交付而已,否则我也不会预先交那120万表达诚意。

  现在这个小区的房价也涨了,我们不仅买不到房子,还要倒贴40万,开发商的做法,确实有些过分了。”

  开发商:完全按照合同办事

  对于杨先生的遭遇,记者联系了当时的销售顾问贺经理。

  贺经理表示,合同确实是这么规定的,公司只能按照合同来执行。

  当记者询问是否还有协商余地时,对方表示,无论是他还是青岛分公司都做不了主,相关事宜都要由香港总部来决策,详细情况可以咨询公司法律部。

  记者随后拨打了该公司法律部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

  根据判决书上的内容,开发商当时在法庭上认为,买方购房款逾期超过90天,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之前曾多次发出律师函催其付款,但到截止日期仍未付款,已构成违约。

对于这件事

律师又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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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张宝清律师:

  合同一经签订,各方应当按约履行,否则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方面买卖双方要有契约精神。

  另一方面,对于开发商来说,业主毕竟是弱势,房价又涨了,双方可以沟通协商,体现房地产企业既要讲法制精神,也要有人性化的一面。

贷款环节出了问题

就引发这么大的麻烦

房价涨了

房子买不成了

还要倒贴几十万

杨先生的遭遇

值得所有买房者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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