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获悉,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青岛市地铁4号线工程土建03工区昌乐路站主体拱部注浆止水作业台架变形,斜撑数量不足、防护栏杆竖杆缺失,存在安全隐患。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在查处到上述情况后,确认其违反了《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于3月11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警告,并处以1万元罚款。
为了解此事具体情况,记者曾致电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但是电话接通后随即被挂断。随后,记者多次拨打,但是一直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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