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崔先生向记者反映,青岛即墨区春和丽景小区延期交房,本该2018年12月31日交房现在却变成2019年6月30日交房,目前该项目建设处于停工状态,是否能按开发商承诺日期交房还未可知。开发商青岛远鹏置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苏经理表示,目前工程正在推进,并未停工,肯定会在承诺时间内按期交付。
据崔先生介绍,自己于2017年5月份在即墨区春和丽景小区买了一套房子,总共房款为70多万,按照购房合同房子应于2018年12月31日交付。“去年12月份的时候,接到开发商方面的通知说房子要2019年6月底才能交,不能如期交付了。”崔先生告诉记者,很多业主就延期交房的问题多次和开发商方面沟通协商过,但对方给出的回复是因为冬天天气太冷,影响施工,可这样的说法令很多业主感到十分牵强,
不仅如此,崔先生还称,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从外围看,墙体也已经粉刷过,但目前里面没有工人在施工。因此,崔先生及部分业主担心照这样的施工状态和进程,很难在2019年6月30日按期交房。
从购房合同来说,开发商青岛远鹏置业有限公司延期交付,已属违约,而这其中生成的违约金也成为业主们的关注焦点,到底开发商方面对于延期交房和违约金又会是一个什么样的说法?
记者带着这些疑问联系到春和丽景小区所属开发商青岛远鹏置业有限公司,此项目的销售负责人苏经理表示,2018年因某些原因推迟了近三个月的工期,年底时因天气较为寒冷,给小区绿化建设造成了一定影响,所以确实没有如期交付房屋。但目前工程正在加班加点推进,已经开始做小区的绿化和道路建设,今年6月30日肯定会交给业主一个满意的房子。
“违约金的话,业主们可以放心,我们会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苏经理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