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以下简称“省医保中心”)正式挂牌成立。这标志着山东省医保经办服务事业开启新征程,对于提高医保管理服务精细度、人民群众就医看病便捷度、医疗服务满意度,进一步凸显医保在“三医联动”改革中的基础支撑和引领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记者了解到,省医保中心隶属于山东省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管理以及参保人员经办服务,承担基金使用稽核检查、医保信息化建设以及数据运行维护、统计分析等工作。
据介绍,省医保中心的具体职责包括,直接承办省属驻济机关事业单位、中央和省属驻济企业参保职工、退休人员和特殊群体等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业务;规范、指导全省城镇职工、城乡居民、退役军人等人员的医保参保面、关系转移、待遇支付、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基金管理及运行分析、稽核检查、医保信息化建设等经办管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