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讯日常购物时,你会因为超市不找几分钱的零钱愤而起诉吗?这在许多人看来没必要闹到法院的“小事”,在西安人肖绵明眼里一点也不“小”。今年2月份,肖绵明因为在西安永辉超市纺渭路店购物对方没有找其四分钱零钱,将对方起诉至灞桥区人民法院。
“我认为四分钱并不是小事,像这种不找零的行为,它不仅是一种不法行为,而且是一种非法获利的行为。”对于肖先生的看法,永辉超市则表示,分币找零比较难,超市有针对兑换分币零钱的政策,早在去年8月份就张贴在看客服中心,并非故意偷偷抹去。
消费者:四分钱不是小事霸王条款我当然不认可
2019年2月2日,肖先生在西安市永辉超市(纺渭路店)购物时,出于个人的一种习惯,他让售货员出具了发票及小票。回到家核对小票账单时,他发现结账时有4分钱莫名其妙没有了,商家也并没有给他找零。
随后,他致电永辉超市客服。客服人员告诉他,“多收”的4分钱是商家的规定,并且拒绝返还这4分钱。面对这种回应,肖先生很是生气。他说:“这种霸王条款我当然不认可! ”2月28日,他直接前往灞桥区人民法院起诉永辉超市,而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针对肖先生的维权行为,永辉超市纺渭路店一名负责人表示:“早在去年的八月份,我们就将分币零钱的兑换通知张贴在客服中心,如果有客户需要兑换,保留好小票积攒至一毛或数毛到客服中心即可兑换。”
“我们并不是故意在顾客现金结账时偷偷抹掉分币,而是因为现在市面上现在极少流通分币,我们手中又没有足够的分币。因此遇到需要找零的顾客,我们都建议把小票保留最后凑成一个整数去客服中心兑换。”永辉的该名负责人还表示:“我们现在已经把分币零钱兑换通知张贴在结账柜台,方便顾客能够看到,并将这一情况上报给上级在在全省的连锁店内实行。”
律师分析:不找零或者四舍五入结账的收款方式是违法行为
关于肖绵明起诉永辉超市不找零一案,灞桥区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受理此案之前向双方提议过庭前调解,因为像金额这么小的案子非常少,但是肖绵明拒绝庭前调解。
对于灞桥区法院工作人员的说法,肖绵明则称:“我没有收到过庭前调解的建议,我现在连自己的主审法官都不知道是谁,我怎么调解?”他说道:“我目前还有一起起诉是因为华润万家超市拒绝提供购物发票而导致的,这个事情我是拒绝庭前调解的,原因是华润万家超市的沟通态度太恶劣了。”
陕西汉廷律师事务所魏桢培律师分析认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计量正确的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因此超市不找零或采取四舍五入结账的收款方式等行为侵害了消费者权益,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等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如果遇到类似的情况,消费者可向监管部门投诉。
魏桢陪律师还说:“尽管在实际生活中,分钱的使用越来越少,这种四舍五入的做法可以提高效率。但是超市还是应当事先在每台收银台的显著位置进行明示并取得消费者的谅解。当然作为消费者而言,也更加希望超市能够主动让利,采取去尾抹零的方式,互相方便的同时,增加顾客的好感度,树立良好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