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关乎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健康。记者今天了解到,从去年3月至今,青岛法院共对109名实施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被告人判处了刑罚。公布的一些案例,您可能都听说过,比如微信朋友圈里常见的减肥产品,就可能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安全。
微信上销售有毒有害减肥胶囊 10人获重判
青岛法院今天发布的典型案例中,一起通过微信销售减肥胶囊的案件比较引人关注。
经查明,被告人刘某自2015年以来,通过微信平台从事有毒有害减肥胶囊销售,先后从外地大量购进益瘦古方本草燃脂胶囊,成为省级代理,刘某还组织邢某某等4人负责产品分包、贴标、包装,并在微信平台上发展王某等多名代理商向外销售该减肥胶囊。
马新青岛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
据调查,刘某本人销售货值金额达260余万元,销售获利140余万元,王某等9名代理商销售货值金额7万元到120万元不等。刘某等10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获刑,其中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200万元。
去年3月至今,青岛法院审理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呈现出四个特点。首先是判处刑罚的人数明显上升,同比增加了34.6%。
马新青岛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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