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法院3年共受理消费者权益纠纷786件

2019-03-13 22:08 来源: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

  来关注消费维权。 “3.15”将至,今天上午,青岛市中院发布消费者权益纠纷民事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鼓励消费者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网购平台案件逐年增多

  2016至2018年度,青岛两级法院共受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786件,其中涉及食品类案件290件,药品类案件59件,种子及化肥等农用品类125件,其他普通消费品294件;涉及商场、购物超市399件,涉及网络购物平台219件。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尤志春

  “职业打假人”存争议

  近年来,随着“职业打假”案件的增多,对于“职业打假人”是否属于消费者,是否可以支持惩罚性赔偿金,存在许多争议。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尤志春

  青岛中院对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提出建议:一、消费者应提高维权意识和能力,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权益被侵害时,勇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二、注意索取和保留消费凭证,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可以提供维护自身权益的依据,避免维权时证据不足;三、纠纷发生后,可通过与经营者协商、请求消保委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依法维权;四、依法理性维权,合理解决纠纷,对于诉求超过法律限度的或谋求不法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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