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年过百岁,却因房产和养老金存折与小儿子对簿公堂?近期,这样一桩案件,发生在广州市越秀区。
在一审被驳回后,当事人陈伯(化名)与大儿子阿甲向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寻求援助,希望拿回自己的房产证与养老金存折。小儿子阿乙对此回应称,房产证等是父亲意识尚清醒时交代其代为保管,其父住院等单据均有保存,并称其父目前“意识不清”,起诉实际是大哥觊觎父亲的家产。
目前,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已介入此案。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类似陈伯等年事已高的前来求助老年人不少。数据显示,2018年全年广州市共承办法援案件超过2万件,提供法律咨询43275人次。其中,承办老年人法援案件172件,老年人前来寻求法律咨询人次接近2000人次。
2月28日一早,广州市法律援助处的律师上门与陈伯沟通。
百岁老人起诉小儿子
被指“意识不清”遭驳回
百岁的陈伯(化名)有一个心愿——希望百年后能回到祖屋。为了这个心愿,这位老父亲不得不与小儿子对簿公堂。
原来,广州人陈伯育有4个儿女,其中老二、老三为儿子。陈伯名下有4处房产,均位于越秀区。房产虽在陈伯名下,但4本房产证以及陈伯的养老金发放银行卡、存款存折等均不在老人手中,多年来一直由小儿子阿乙管理。
老人年事已高,房产证、银行卡等重要财物交托小儿子保管,本无可厚非,为何双方会对薄公堂?
据陈伯控诉称,小儿子趁其因伤残暂住大儿子家,未经授权清理了他存放在老屋的房产证、银行卡等财物。据该案一审民事裁定书显示,2017年,陈伯曾写信给子女要求交还财物,但未获回音。其无奈之下提起了诉讼。
在越秀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庭审中,小儿子阿乙对诉讼是否为父亲的真实意思提出质疑,他表示“父亲已百岁高龄,意识神志不清。”并称父子两人感情深厚,常年照顾父亲的饮食起居,上述财物均是父亲意识清醒时托付保管。
最终,越秀区法院裁定驳回陈伯的起诉,原因是陈伯年事已高,认知能力存在缺陷,其本人无法清晰作出意思表示,其委托诉讼代理人亦非其法定监护人,无法证实本案诉讼是其本人的真实意识。
两个儿子说法不一:
大儿子表示父亲思维仍清晰
小儿子指大哥觊觎父亲家产
据了解,陈伯已住进广东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近12年,近来由大儿子阿甲照顾。每天早晨7点半左右,陈伯在护理员帮助下洗漱干净后,会坐在轮椅上等待他的“私伙”早餐。67岁的大儿子阿甲骑着电动车到养老院,将饺子、鸡蛋和牛奶等带给父亲。
该案一审裁定下来,阿甲生气道,“父亲虽然年事高,但思维仍然清晰,只是在陌生环境下不善表达。”据介绍,“父亲的脑子还很灵活,打扑克牌还能靠自己打赢,养老院的社工可以作证。”
对此,小儿子阿乙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其父的养老金及房产证均由其保管,并透露“房产证是父亲住进养老院之前交代我保管,现在我每周都会煲汤去看望我爸,我爸的每笔支出也都有账单记录。”阿乙强调称,起诉并非父亲的真实意识,而是其大哥阿甲觊觎父亲家产,从而代替其父亲“伪造起诉书”。他表示,将尽快联系广州市法援处沟通相关情况。
上诉:
广州市法援开通“绿色通道”上门沟通
南都记者从广州市法律援助处了解到,目前陈伯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向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寻求法律援助。
因陈伯肢残二级,行动不便,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开通“绿色通道”。2月28日一早,广州市法律援助处的律师邓志翔与广东宏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孟桂红一起上门与陈伯沟通,“您是不是想把你房产证从小儿子那里要回自己保管?”“您是不是想要把房子恢复原状?”“您是不是要委托法律援助律师代理您的案件?”在广东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颐养区11楼活动区会面现场,法援工作人员首先对陈伯的完全行为能力进行了确认。经援助律师现场确认,陈伯虽年事已高不善表述,但对工作人员的多个正反面问题均能清楚回答。
鉴于陈伯完全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律师邓志翔现场受理了陈伯的法律援助申请,并告知了本案取证存在的困难及可能的诉讼风险。陈伯亲笔签下了《法律援助申请表》和《法律援助授权委托书》等文书。
3月5日下午,南都记者了解到,目前广州市法律援助处的相关律师已联系广州市中院经办法官阅卷。
数据
近2000名广州老人去年曾寻求法律援助
据广州市法律援助处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类似陈伯等年事已高的前来求助老年人不少,“每个工作日都有来寻求帮助的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有的由于生活极度贫困,有些语言行为偏执、情绪不好,甚至是有心理精神障碍问题,我们一般都是尽力为这些受援人安排心理咨询专家介入疏导,力争解开‘心结’,停访息诉。对行动不便、不能亲自前来申请的,我们会派人上门受理法律援助申请。”该负责人表示。
数据显示,2018年全年广州市共承办法援案件超过两万件,提供法律咨询43275人次。其中,承办老年人法援案件172件、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1969人次,同时共承办残疾人法援案件184件、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达到266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