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女会计挪用公司钱款用于“QQ炫舞”网络游戏充值、“北京赛车”网络赌博、购买房产等,虽陆续向公司账户归还部分资金,但至案发仍有200多万未还。2月28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以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责令朱某退赔北京嘉美大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人民币212万元。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2月份至2018年6月份,朱某在担任北京嘉美大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将公司营业收入、员工工资等钱款转入到个人支付宝账户,用于“QQ炫舞”网络游戏充值、“北京赛车”网络赌博、购买房产等,其间陆续向公司账户归还部分资金,案发前尚未归还的资金达人民币212万余元。公诉机关认为,朱某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且数额较大不退还。
庭审中,朱某及其辩护人对指控事实和罪名均不持异议。辩护人认为为,朱某是自首、初犯,认罪悔罪,愿意退赔,建议从轻或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进行非法活动,数额较大不退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应予惩处。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对朱某犯有挪用资金罪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朱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且涉案房产已查封,依法对被告人朱红英减轻处罚。
朱某长期、多次挪用本单位资金,部分用于非法活动,且截至案发尚有约212万元未退还,结合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其不宜适用缓刑。
2019年2月28日,北京顺义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以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责令朱某退赔北京嘉美大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人民币二百一十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