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对城市绿化工作十分重视,青岛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条就有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砍伐树木。近日,记者获悉,青岛汇谷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简称“汇谷市政园林”)因在进行施工作业时,未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砍伐了一棵树木而被罚。城管执法支队依据青岛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四十八条,对该司作出了罚款195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记者了解到,青岛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违反该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擅自迁移树木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补植相应的树木,处树木补偿费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擅自砍伐树木的,责令补植相应的树木,处树木补偿费六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据悉,汇谷市政园林在李沧区唐山路87号92号楼前施工时,未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砍伐了一棵胸径10厘米的黑松树。汇谷市政园林该行为已经违反了青岛市城市绿化条例,依据该条例,城管执法支队对该司作出了罚款195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公开资料显示,汇谷市政园林成立于2018年4月12日,登记住所为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万年泉路226号3号楼1单元101户,经营范围包括市政公用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工程,防水工程,保温工程,道路工程,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设计、施工,机电工程,智能化上门安装等。
据了解,在城管执法支队对该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后,汇谷市政园林已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了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