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上午,深圳龙岗公安分局党委原副书记、第一副局长于承恩涉受贿罪一案在宝安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五百多万,贿款来源则多与娱乐场所经营者相关。
庭审信息显示,于承恩案发系由
福田公安分局党委原副书记、第一副局长
何帆受贿一案牵出
非法收受人民币474.936万元、
港币55万元、美元7万元
于承恩长期在深圳公安系统工作,历任——
南山公安分局南头派出所所长
南山公安分局副局长
龙岗公安分局副局长
案发前任龙岗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第一副局长
今年1月,深圳检方通报,宝安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于承恩提起公诉,指控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其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74.936万元、港币55万元、美元7万元。
案情由另一副局长案牵出
庭审信息显示——
于承恩案发,源于2018年宝安区纪委监委在对福田公安分局党委原副书记、第一副局长何帆调查时发现了相关线索。
在福田公安分局任职前,何帆也在南山公安分局任治安科科长、南山派出所所长等职。
此前南都曾报道,何帆受贿一案开庭时,检方指控何帆关照南山辖区多家从事游戏机运营的公司,以及多家桑拿洗浴休闲场所以及KTV娱乐场所,并收取好处费。
而这些桑拿洗浴以及KTV场所
均存在涉黄违法行为
包括金碧辉煌KTV、鼎尚娱乐KTV等
与何帆相同的是,于承恩也被控收受金碧辉煌KTV负责人贿款并关照该场所,此外,曾向何帆行贿的经营KTV和酒吧的阿曼尼娱乐公司,也被控向于承恩行贿。
另外,贿送于承恩的娱乐场所还包括南山九五至尊KTV等等。
案发后,于承恩家属予以退赃
20日出庭受审时
于承恩承认全部控罪
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